香港在12月19日順利舉行了在完善選舉制度下的第一場立法會選舉,這反映了「愛國者治港」原則的政治體制真正地在回歸後首次落實實踐。
另一方面,在前一天台灣管治當局也舉行了所謂的「公民投票」,就核能、萊豬等議題決定未來的政策走向。從這兩場選舉中,我們發現其共通點皆是投票率低,但就選舉後的結果而言,香港的選舉令制度上鞏固「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貫徹落實,讓行政主導的優勢能再次發揮,為香港全力全速破解累積已久、制約社會及經濟發展的老、大、難問題 ; 反觀台灣的選舉看見的是政治的兩極化,民粹主義的興起,朝野沒有辦法有效率處理問題,乃至被批評成為「民主獨裁」的事實。
然而,香港的完善選舉制度卻被一些外國勢力,別有用心的人士批評選舉並不民主,不能體現民意的實踐。在回應此評論是否公正時,我們首先要定義一下什麼是民主。首先,民主這一個概念並非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例如並非在選舉時向人民開空頭支票,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而且,民主是要讓人民有廣泛的參與權、話語權,從而令人民的意志確實貫徹,並在這前提下尊重少數利益,防止多數人暴政。香港的完善選舉制度難道不就是符合這一個定義嗎?在完善選舉制度下,透過選舉產生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所代表的是不同界別以及不同階層的來利益包括由勞工界、商界、法律界、宗教界等,不就是讓不同階層職業的市民有廣泛的參與權嗎?而且由於選舉委員會同時也是產生行政長官的機構,令到行政立法得以配合,互相制衡,不就是代表有不同階層市民利益所產生的行政長官能夠貫徹人民的意志,有效統治嗎?
最重要的是,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的組成依舊存在有功能界別代表不同界別市民的利益,地區直選直接代表當地市民的利益,並沒有剝削在原來未完善選舉制度前市民對於政治的參與權,只不過增加了選舉委員會的部份令到立法會的選舉變得多元化,並沒有使原來普通的市民不能繼續透過民意代表反映意見,反而由於選區的劃分變得更細緻,立法會議員更能有效地服務當區的市民,為當地的市民改善社區問題。
反觀,從台灣的選舉中可見,所謂西方式的民主弊病叢生,社會的深層次矛盾不能夠得到妥善的解決,只是付諸情緒式處理問題,令到反而更多的問題產生。例如,原來的萊豬進口政策只不過是一個食物安全的問題,但被民進黨當局放大成為一個外交問題,認為只有開放萊豬進口才能爭取美國對台灣經貿方面的支持,減低所謂「經濟過度親中」,而在被民進黨當局洗腦下的台灣青年紛紛投票反對反對萊豬進口,藉以所謂對抗中國,令到原來一個有食物安全問題政策也能順利通過,威脅台灣人民的健康。諷刺的是,在國民黨執政期間,民進黨強烈反對進口萊豬,甚至因為此問題威脅總統下台。從中可見,台灣的所謂民主與香港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的民主相比之下,台灣的民主並不能妥善解決人民的問題,只是利用民主成為工具制裁異己,打壓反對聲音。
最後,我呼籲香港市民不應再被外國媒體以及一小撮別有用心人士的影響下而誤信他們,破壞在完善選舉制度下香港得來不易的優質民主,並且不要相信只有西方式的民主是金科玉律,不容置疑,但實際上從台灣的實踐上可見弊病叢生,而香港作為要作為一國家發展大局下的特區,必然要走出一條屬於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道路,推動良善管治。
文:廖俊賢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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