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的《2021世界人權報告》 文:何君堯、丁煌

近年,再有一些美西方人士指摘中國人權狀況。外交部已於2020年7月2日,明文澄清37個涉華人權的謬論,將相關的事實真相話俾全世界知。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認真地看一看。近來,總部設於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HRW)發表的《2021世界人權報告》再評中國人權。

​作為法律中人,筆者將就有關中國人權的一些評論與議論,說說筆者個人的意見︰

​首先,人權係每個人與生俱有的權利,包括生命和自由的權利。《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以及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

​我想大家應不會反對,擁有生命的權利最為基本而且最為重要的,因為没有了生命,一切都不用再談。睇番2019年,香港面對百年未見之亂局,亂象橫生,更有不少激烈場景。當時,黃藍兩大陣營相對,不少藍營支持者當眾被黃營示威者「私了」,血流滿面,生命面對巨大的威脅。換言之,以擁有言論自由為由,為一己能自由地表達意見而置他人的生命於危難之中,是絕不恰當的。更重要的是,人權是人人有權並不受歧視地享受這些權利。將自己的權利凌駕於他人權利之上,便已經違反了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接着,中央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承擔最大以及最終的責任。全國人大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為平定混亂,還香港社會安寧,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30日,制定這條全國性法律《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於7月1日正式實施。

​如果你有細讀《港區國安法》的話,現行的《港區國安法》正是針對2019年發生每個細節,是以2019亂局為標,為香港度身訂造。而《港區國安法》僅針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

​不可否認,《港區國安法》成功令香港由「亂」入「治」。換言之,《港區國安法》助力香港以維護長期的繁榮和穩定。《港區國安法》針對危害國家統一和香港安寧的犯罪份子,更有利於香港民眾的人權受到尊重。

​最後,除了香港,西方人士還造謠新疆「集中營」關押了超過100萬維吾爾族人,甚至有美國和澳大利亞的外國永久居民被拘留,以及利用新冠病毒「消滅」穆斯林……此等莫須有的罪名帶着強烈的政治意圖,但凡對中國有多一點的認知或是親臨中國大地看一看,不難發現事實真相。

​2月,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分享中國人權保障的理念、實踐和經驗,並代表中方就全球人權治理提出重要看法和主張,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方願同國際社會一道,推動人權理事會秉持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性原則,倡導恪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同等重視各類人權,反對借人權問題干涉別國內政和雙重標準,共同促進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

​總而言之,中國人權已走在不斷完善的道路上,中國人民由成功脫貧,不斷提高生活水平,至今幸福感不斷提升。相信,未來在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下,成功走出一條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

文:何君堯

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創辦人

文 :丁煌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顧問委員會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經民聯太古西幹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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