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須銷毀「獨書」漏網之魚 文:朱家健 

日前,審計報告建議提供公共圖書借還服務的香港特區康文署,須對轄下公共圖書館的館藏和圖書館資料加強檢視工作,須確保供市民大眾免費借閱的圖書館館藏符合香港法律,維護國家安全和採取相關跟進行動。

現實中,報章和本地團體也曾多次揭發多間公共圖書館的公開館藏的確「有問題」,個別圖書的封面、插圖和內容,明喻、暗喻或隱喻不良和違法意識,散播「港獨」、「台獨」思潮,抹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指桑罵槐或以外國震壓示威去影射或有所暗示,個別被歸納政治的書籍,其作者為激進政客,雖說基本法賦予香港人出版和言論自由,但標題和題材已呼之欲出;個別「出版社」也只是一個抹黑國家政權的機器,但圖書館竟然「大手入貨」該等出版社的書籍,看來明地裡、暗地裡「反水」的公務員仍不少。此外,在2021年6月下旬,石塘咀公共圖書館的「館長推介」,竟然擺放多本與黎智英有關的書籍,不禁令人嘖嘖稱奇。

除此以外,縱然部分館藏已不能被借閱,但仍然在網上搜索資料「榜上有名」;公共圖書館的不起眼處,不時也會發現有人以書籍書名的首個中文字或字母,大玩「藏頭詩」,拼出個別英文字或字句。另外,原來公共圖書館有外聘人員向兒童講故事和提供工作坊,我們同樣不能讓這些兒童工作坊成為「港獨」份子進行「軟對抗」的缺口。

康文署負責採購的人員,絕對需要謹慎把關,不能再以公帑採購歌頌、美化或英雄化罪犯或抗爭的書籍,否則就是為黑暴助攻,荼毒讀者。對於來看境外(如台灣地區)的圖書,康文署更是不能照單全收,而是先要考慮過濾篩選,政治不正確的書籍不但不得留下,更不能輕率地以公帑採購。康文署內部應設一個「白名單」,但要剔除個別作者或出版社,現時康文署管有的實體和網上館藏的問題禁書,更應該進行銷毀。

審計署也批評檢視公共圖書館的檢視工作需時兩年,的確太久。其實,康文署可仿效水務署設客戶聯絡小組、巴士公司的乘客聯絡小組、香港郵政的郵政服務諮詢聯席會議及集郵顧客聯絡小組、改革前的消防處公眾聯絡小組、醫院管理局晚間茶敍等,讓循登記途徑的市民就書籍等反映意見,提供某些問題圖書的不良內容等,讓他們從用家角度出發,給予意見。筆者也建議,可以邀請部分具法律背景的專家學者,去分辨哪類圖書的內容可能已觸犯港區國安法或其他法律,但如果康文署經理級人員自言沒有分辨能力的話,筆者也質疑他們是否有能力繼續勝任工作。

香港的公共圖書館不應該成為展示另類《大X元》的場所,更何況香港公共圖書館是代表官方形象,更不應該展示違法「獨書」或與政府理念有衝突的藏書,康文署從助理署長、採購經理、康樂文化事務經理、圖書館館長、助理文書主任、全職助理、兼職助理,甚至是負責「執書」的暑期工,康文署應對人員有培訓,並需要問責,不稱職者,根本沒有職能價值,也沒有他們可以容身混日子之處或崗位。

當然,同樣的邏輯也應用在各所大學、大專、中學甚至乎青年中心的圖書館,檢視「獨書」、「禁書」已是刻不容緩。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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