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特區政府的公務員事務局提出所有公務員必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就引起了很多議論。特區政府寫了那麽長的名目,簡單的説就是效忠國家。有時也不怎麽明白,為什麽特區政府辦事總是這麽扭扭擰擰,是怕被人批評沒有了「一國兩制」,所以故作自主,以《基本法》為標榜,以特區政府為題前,隱藏效忠國家於文詞之中。為何不名正言順,堂堂皇皇的要公務員效忠國家呢!別忘記「一國兩制」,前題是一國而後兩制,並非一國一港,直言要公務員效忠國家又有什麽困難呢!特區政府意識形態上錯誤地以香港為主體主導,也向司法和立法區塊發出了港制優先的錯誤訊息,以致被反對派和外國藉口兩制先於一國而推動港獨思想。這種以兩制先於一國的錯誤觀念,由特區政府生,也要由特區政府止,必需要由特區政府向全港市民灌輸一國先於兩制的正確觀念。
中國人宣誓效忠國家有什麽猶豫的地方呢!?國民效忠國家,世界各國都要求自已國民和外國移民要效忠本國,難道香港市民要效忠國家會有特別考慮?是,確是,這個地方的人甚至政府官員,都被過去的殖民地政府以利益薰染得糊糊塗塗了,本來理所當然的事都以價值計算,連效忠國家也可以放在利益上計算。我們這一代人又怎對得住以性命保衞國土和捍衞國家尊嚴的生命和靈魂呢!香港公務員對於宣誓聲明,竟然是以經濟環境惡劣,保住飯碗或是否影響移民申請為考慮,效忠國家和人民的那份應有的熱誠又去了那裏?又怎對得起四行倉庫內的護國亡靈,和三年零八個月的孤魂,及以英雄鮮血染得更紅的川上紅旗所展現的那股精神,以及不知多少的衞國犧牲的義士。他們都是以無價的生命與熱血去挺起我們的「中國」。香港市民向國家效忠有那麽困難嗎?尤其是公務員,特區政府在招聘公務員時,本來就要入職公務員的人效忠國家。有很多與國家和特區政府信念不一的人,已進入了香港公務員體系,現在正是最好除內奸的時候。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出,有大量年輕公務員查詢如何辭職並毋須簽聲明。特區政府必須向這些人説明,「別等,盡快走」,也要好好向梁籌庭等工會人士講明特區政府的決心,讓他們對那些「醒目」的人說明,不要再以利益計算,不要假意潛藏於政府公務員體系內反對國家和特區政府,「別等,快走」。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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