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對於潛藏在香港伺機而動的分裂國家份子,應該改以「反動挫不滅,外力催又生」形容,港區國安法下香港漸漸由治及興,可是潛伏在社會暗處的反中亂港勢力並未根除,在外部力量和逃外者的鼓吹蒙騙,隨時借勢變作爛頭卒搞亂香港。當前我們面對這種客觀危機,只有加大力度維護國家安全,主動出擊揪出任何反動份子法辦,再斷絕逃外者串連本地不法者的資源,方能確保香港長期穩定,實現由治入興的繁榮。
警方國安處在14日宣布新一批通緝名單,除7月宣布通緝的8人外,再通緝5名潛逃海外人士,每人懸紅100萬港元,並凍結其資產。被通緝者分別是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及蔡明達,各人均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司法和執法人員。
被通緝的霍嘉誌聯同蔡明達所犯下的危害國家罪行令人髮指,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共同操作一個名為「升旗易得道」頻道,發布多段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的影片。霍嘉誌呼籲觀眾加入外國軍隊,參與軍事訓練,甚至組織軍隊,以圖實現「香港獨立」,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蔡明達主張觀眾於外國接受軍事訓練,呼籲聯同其他中國民眾,以「武力」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又大力鼓吹「港獨」,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兩人於2020年7月13日離港。另外,兩人較早前亦涉及一宗案件,訛稱幫助黑暴時間犯事的年青人逃離香港,騙取他們和家人達數十萬港元。這二人的罪行明明白白的擺在眼前,是要煽動群眾搞武力推翻國家,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也是不能容且需要趕盡殺絕。
必須申明,自2020年7月1日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甚麼是違反是清楚易明的,今次被通緝的5人竟然明目張膽地在該法實施後的3年內,持續從事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勾當,簡直視國安法如無物,最終要逃離香港避過法律制裁。事件反映出國安法實施後,本地社會暗處仍然有不少類似被通緝者的反動份子,各人伺機而動,反中亂港去搞破壞搞分裂,倘若不加大力度追查打擊,這些不法份子會認為有外國勢力撐腰,就有機會肆意妄為。
今次通緝令再一次警告任何有亂港歪念的不法份子,特區政府和警方國安處是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罰危害國 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要借助任何機會搞亂香港必不得逞,也必遭廣大市民唾棄,因為香港經歷了反修例黑暴動亂,損害民生和工作,再刻苦地3年抗疫,現在需要重新建立社會,保障市民生活工作,穩定才能締造新的機會,絕對不容許外國勢力串同潛在暗處的反動份子,破壞重新建立的香港美好社會,國安警連串行動,確保了香港社會穩定,也對不法份子正面「挫其鋒」。
國安處在公布新一批通緝名單時,亦表示日前拘捕2男2女(29至68歲),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41條以金錢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被捕人士分別報稱電梯技工、補習老師和退休人士。羅冠聰和許智峯早前透過網上平台眾籌,呼籲支持他們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活動。經調查後,發現上述4名男女,自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資助羅冠聰和許智峯,金額介乎1萬至12萬港元不等,調查亦顯示他們瀏覽羅冠聰和許智峯的帳戶,反映在港仍有受逃外者誤導蒙騙,繼而提供資源給被通緝者。
通緝令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截斷被通緝者獲取資源從事違反國安法罪行,國安處已經不停呼籲市民切勿資助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或組織,並勸告試圖捐助這些人士的人三思,切勿自招麻煩,為何仍有明頑不靈的人,響應被通緝者的游說提供資助,市民反而需要立即停止資助,取消訂閱有關社交媒體,與相關人士劃清界線,不再做出庸人自擾的行為,配合警方國安警截斷被通緝者資助去「斷其源」。
市民需要張開雪亮眼睛看清這批被通緝者呼籲眾籌的所作所為,既是反中亂港,對在港努力重建社會的大眾絕無幫助,再看清他們在網上平台的一言一行,不是爆放「謊言氫氣彈」就是騙取眾籌後「不再說當沒發生」,形同騙財沒有區別。在7月遭通緝的袁弓夷組成的「香港議會」,燒大炮疾呼會在香港區議會選舉投票時,號召發動「全球網絡投票」抗衡,現在整個區議會選舉塵埃落定,正發揮完善選舉制度新階段,這個「香港議會」的「全球網絡投票」無影無蹤,一句話也沒說,這不是騙人資助又騙人支持嗎?
文:松柏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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