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權裏分權-寫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三年 文:悠然

上文提到把權力集中到底是新中國的優點,因為在一窮二白的年代,集中力量辦大事是至關重要的,試想想在建國不到三十年,中國在各方面的表現都是無與倫比的,舉幾個例:

  • 在軍事上,幾乎打贏了所有的對外戰爭:抗美援朝、中印自衞反擊戰、抗美援越、珍寶島之戰、西沙收復戰等戰爭,以劣勢的裝備,以弱勝强,一洗百年挨打的耻辱。
  • 在經濟上,用25年時間把一個完全的農業國變成了一個以工業爲主的國家。1952年,工業只佔國民生産總值的30%,農業産值佔64%,到1975年,這個比例顛倒過來了,工業産值佔國民生産總值的72%。國內生産總值以年均9.8%的快速遞增,中國經濟與美國比由1949年的28倍變爲1978年的5.52倍,中國躋身世界第六大工業國。
  • 教育上,國民識字率從20%上升到80%,掃盲一億人,小學在校生達創紀錄的1.5億人,入學率達97.3%,普通中學在校生1977年達創紀錄的6780萬人。
  • 醫療上,建國後的前三十年,基本消滅了血吸蟲、性病、痳瘋、天花、鼠疫、霍亂等惡性傳染病。國民平均壽命由35歲增加到65歲。

以上這些成績,是在經歷了長達幾十年戰亂的窮困的廢墟上,在物資資源極貧乏的基礎上,在充滿敵意的國際環境和極少外援的情况下起步發展的,沒有一個集全國力量的中央政府是辦不到的。

然而,中國的中央集權3.0的精妙不僅在集權,也在分權,中央和地方有一個開放的結構,將多種政治制度和多種區域形態整合到一條發展軌道中,簡言之,是以中央統一領導,引導地方自主,朝着統一的方向發展,實現全國範圍內的共同發展。

在地方制度層面,中國實行因地制宜原則,除省級行政區劃外,還設置了直轄市、民族自治區、經濟特區和行政特區等不同形態的地方單位。為促進地方發展,中央對特定區域分別進行特別授權,有的授權甚至不惜突破現有基本制度框架,如香港的「一國兩制」,中央除了保留主權等權力,在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在內的廣泛領域內,都允許行政特區實行自治。

這種制度設計平衡了中央集權和地方權力。中央負責重大政方針,如國家方向、經濟路向、外交、國防、人口控制等領域,各省則負責實際經濟事務、地方建設。政策由中央制定,地方執行。中央在制定政策時,經常會諮詢地方政府的意見。 學者鄭永年稱此一制度為:「行爲聯邦制」,並指:「這一制度的中心特徵,促成了中國層出不窮的地方創新和高速的經濟發展。同時,單一制的集權政治架構,又確保中央對地方擁有相當的控制權,能夠推動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

學者周黎安在《轉型中的地方政府》一書提出了「政治錦標賽」理論,比喻中國的地方政府就像參加錦標賽,形成地方政府的競爭機制,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在這個制度安排下,地方加强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資源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今已73年,在這73年中,不但解決了百年朝代更替的問題,如政權轉易、軍閥割據、海上侵略、殖民勢力、資本入侵、政治代言等,也一併解決了千年以上的民族蛻變問題,如農業轉工業人口、政制落後、文盲遍地、各式的地方主義(鄉紳治鄉、宗族械鬥、擁兵割據)和男女不平等。從中華帝國到一個真正現代共和國的轉型,這是新中國對中華民族在制度上的最大貢獻。在70年的探索、試錯和實踐中,中國完成了中央集權的現代化,並使中國復興有一可靠的載體。

文:悠 然

學研社成員,香港七十後傳媒人,港大經濟系畢業生,從事媒體編、寫、評、教工作達二十年,擅長發掘繁雜時事問題背後的故事,現爲自由撰稿人,幷把過多的好奇投入到中國近代史研究中。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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