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預早宣傳垃圾徵費計劃 文:朱家健

隨著2021年8月26日香港特區立法會已通過《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修訂) 條例》草案,落實垃圾收費已成定局,並將於2024年4月1日正式執行,屆時全港將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即坊間所稱的固體垃圾收費,將對全港所有住宅和非住宅 (包括工商業界) 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其中,固體垃圾收費將涵蓋家居垃圾和工商業垃圾,前者包括住宅垃圾及公共機構 (例如學校) 日常所產生的垃圾;後者則包括商店、食肆、酒店、辦公室、私人屋苑街市及所有工業活動產生的垃圾,建築廢物、化學廢物及醫療廢物則不受垃圾收費管制,而受其現有相關收費機制規管。為了避免有不法商人魚目混珠,把建築廢物混和家居垃圾棄置,以省卻建築廢物和普通固體垃圾徵費的差價,將另作修例。

現時,香港共同三個垃圾堆積區,分別是新界西(屯門稔灣)堆填區、新界東南 (將軍澳大赤沙)堆填區及新界東北 (打鼓嶺)堆填區,預計將會在未來數年陸續飽和,源頭減費更是刻不容緩,實踐減廢回收,既可以減少碳排放,推行可持續發展,並可以帶動回收相關行業,並創造綠色就業。在明年4月1日正式實施垃圾收費,市民需要在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和網上平台等獲授權零售點,按家居垃圾容量購買指定垃圾袋及指定標籤,並須把家居固體垃圾棄置於指定垃圾袋,才能獲得清潔工友清理,另外,私人住宅處所的居民組織、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公司及清潔服務公司亦可在徵得相關居民組織的同意後,代表住戶向環境保護署申請批量採購指定袋,並在其管理的私人住宅處所派發予住戶使用。換言之,家居將改變丟棄固體垃圾的習慣,在棄置垃圾前需要使用特定垃圾袋,或直接以特定垃圾袋取代現時把其他塑料垃圾袋套在垃圾桶,並鼓勵把可回收的塑料、金屬、紙張、電池、玻璃、塑膠光碟、碳粉墨盒,甚至是廚餘分開回收或處理。履行公民責任,市民也不應該把未經處理的家居垃圾胡亂棄置在街道上。

當然,隨著固體垃圾徵費,預期食肆、娛樂場所等經營成本將增加,經營者將把額外開支轉嫁消費者,將是繼通脹、舖位加租、成本上漲、最低工資上浮、外賣平台競爭後,另一個經營要面對的挑戰。

雖然對每個家庭來說,垃圾徵費只是每個月額外的十數元至數十元,市民可以藉此培養良好習慣,把乾垃圾和濕垃圾區分,更鼓勵進行可回收固體廢物分類和回收;更重要的是源頭減廢,消費者在購物時可以選擇包裝較少的產品,同時在推動產品在推出市場前,設計和選用省卻吸塑和彩盒的包裝設計,為包裝瘦身,減少固體垃圾,也為環保獻力,身體力行推進可持續發展,香港特區各界如關愛隊等也宜向大眾預早宣傳垃圾徵費計劃,不宜動員一隊人拍照,真正做點實事便可。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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