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巴士路線經營權要以民為本 文:朱家健

新界地方廣闊,在沒有鐵路系統的新界城鎮和村落,居民出入始終倚賴載客量大的巴士,若果巴士服務不穩定,如司機未有準時埋站,甚至慣性脫班,對居民上學和上班影響甚大。近日就傳出未來人口重鎮的馬鞍山十四鄉,五條新巴士線經營權全部判給城巴,令人大跌眼鏡。

遺憾地,朋友指出,過往城巴承辦新區的新巴士線表現強差人意,令街坊大失所望,雖然包攬了數條跨區路線,但由於班次、服務等種種因素,居民寧願轉乘區內線到港鐵站,再接駁到目的地,變相增加居民的出行時間,又起不到交通分流的作用。居民固然希望城巴可以增開班次,或增設晨早專線班次,但城巴的反應似乎較消極。當然,巴士較預期時間遲到有不同的原因,例如車長應變經驗、班次相對疏落甚至脫班、路面情況,其實近年相關巴士公司在成功投得運輸署所批出的地區路線經營權後,監管未能理想,承諾未能到位,營運表現和服務水平備受爭議,未盡社會責任和合約精神兌現班次準繩的服務承諾,讓民生觸礁,誰之過?

城巴承辦的粉嶺皇后山邨路線出現問題,只是表象,背後卻引伸出更多問題:如果一間巴士公司連巴士數量和車長人手均不足而隨意減少班次造成服務脫班,那麼又何來資源去競逐和應付其他地區的新增巴士路線?巴士公司又憑什麼去說服大眾和運輸署可在投標的新路線履行服務承諾?運輸署批出新路線標書又是基於什麼準則?中標又是否與過去經營的服務、意外次數、脫班投訴、警告譴責等參考要素扯上關係?運輸署又是否會考慮巴士公司經營路線的健康競爭和反壟斷原則?

以新界東的十四鄉為例,居民出入非常依賴巴士服務,除了駕駛人士和的士外,巴士幾乎是進出十四鄉的主要交通工具,包括兩條分別來往沙田市中心同接駁烏溪沙站/馬鞍山市中心的全日路線,以及另外三條分別來往尖沙咀、荃灣和九龍灣的繁忙時間特別線的合共五條全新巴士路線的服務經營權,均由城巴獨家奪得經營權,該間巴士公司亦同時經營粉嶺皇后山巴士服務,在皇后山服務未有提升的前題下,城巴是否有足夠資源和營辦能力經營新路線的確值得持份者關注。

公共交通營運商,在盈利之外,更要顧全一份社會責任,是對市民的一份承諾。如果經營路線的巴士公司過去常有脫班、意外、班次無故遲到的不良紀錄,是恆常陋習,是資源短絀,是訓練不足,更是管理問題,也難確保不同地區的服務不會出現類似情況。乘客有冤無路訴,運輸署應該做好把關角色,加強監察和實地實時視察,同時積極監察經營路線的巴士公司表現,以捍衛乘客合理權益,確保不會有壟斷的情況,香港城市規劃才能走得更高更遠。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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