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在電台節目中,談及有內地人士聲稱沒有接種新冠疫苗,來港也可獲臨時疫苗通行證及藍碼一事時,觀感上不理想,問題不在於訪港人士來自哪個國家,而是香港有相關規例,應該一視同仁。有關做法違背國家鼓勵接種疫苗的方針,若不用打針可以來港,可能有些背道而馳,應該作出更改,因為如果相關人士在港受感染,也有機會要在本港醫療系統接受治療。
如此說法,實在讓人感到嘖嘖稱奇。首先,內地來港屬一國內的區際間走動,有人視此跟國際間的出入境等同,是否暗示香港跟中國並非一國?是故,香港作為中國的地方城市,即使奉行一國兩制,一國內的區際間走動,是否應依照一國的統一標準,即依照國家衞健委的指引,根據來港者出發地屬高中低風險,以及來港前的核酸結果,作為批准對方入境及隔離多少日的審核標準?
其次是曾祈殷拿國家鼓勵接種疫苗的方針說事,又是令人費解。國家確實鼓勵國民接種疫苗,但一直以勸喻為主,除特殊工種之外,一般公民都是按其個人意願接種,部分地方會以獎勵方式吸引公民接種疫苗,或在健康碼上有着不同的標誌識別,以廣東粵康碼為例,接種兩劑疫苗者的粵康碼會有一隻金獅標誌。然而,國家從來沒以公民有否接種疫苗,作為能否回國的限制,更不要說一國內區際間的進出限制。
如此一來,曾祈殷說的「一視同仁」,難道不應該是指全國公民的區際間進出,乃至是國際間進出,理應一視同仁嗎?當全國公民前往一國內的其他城市,都是以核酸結果,以及行程上有否中高風險地區的旅居史,而非有否接種疫苗,作為抵達須接受何種檢疫手段的標準時,香港若成了例外,硬性規定其他地區的公民必須接種疫苗才能來港,究竟是誰不一視同仁而要另搞一套呢?
當然,本文並非反對任何人進出香港均須接種疫苗,畢竟根據《基本法》第154條賦予了香港特區出入境限制權,但是曾祈殷要拿國家方針和一視同仁說事,便應先搞清楚:國家從不會因為國民沒接種疫苗而拒絕對方入境,有否接種疫苗亦從未構成國內旅居的限制,而事實上香港即使在醫學界的努力下,獲享確診數字全國冠軍的驕人成績,內地亦沒一個城市因港人沒接種疫苗而拒絕對方入境。
由是觀之,一直是香港在疫苗接種上另搞一套,才會出現內地居民來港,跟香港居民回港標準不統一的情況。曾祈殷那麼支持一視同仁、國家方針,煩請他要求香港無論在入境檢疫,還是其他抗疫措施上,完全遵照國家方針,包括國外及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回港者,一律採用7+3模式、健康碼和行程卡奉行實名制並廣泛應用、抗疫上堅持「四早」原則,而非任由確診者按自願原則選擇是否在家隔離,即使離開住所仍然放任不管。
最後但是不得不說,便是曾祈殷談到沒接種疫苗者來港後受到感染,也有機會要在本港醫療系統接受治療的問題。先不說接種疫苗後免遭感染的概率,早已有目共睹,既然他那麼在意來港者受感染,會增加本港醫療系統的負擔,何以他在國外來港改行0+7的問題上,又不用理會本港醫療系統的負擔問題?難道一個境外已遭感染但沒測出來,或者入境時有接種疫苗沒遭感染的旅客,在0+7模式下可以通街走,便不會遭受感染或傳染他人乎?
由是觀之,香港自疫情爆發以來,那些所謂醫學界「專家」之言,經常地出現邏輯上的自相矛盾,實在不禁讓人再次覺得,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實在是所言非虛。有些人或許源於某些一言難盡的因素,於是用盡所有手段驅使市民打針,這是可被同情地理解,但煩請他們不要再說那麼多侮辱他人智商的話,以免大家覺得他們屁股決定腦袋之餘,還要用屁股代替腦袋。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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