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這話題,過去已寫了多次,本已不欲多談,奈何除了網上輿論之外,部分所謂建制派亦輪流發功,先有人無視歷史事實,把垃圾徵費說成是「激進反對派」的主張,以及「上屆政府在泛政治化環保的高壓下訂出的政策」,之後輪到建制最大黨的前主席出場,擔心8月如期推行垃圾徵費,將會引起混亂,近日又有建制派智庫的頭領在報章撰文,指垃圾收費不是23條立法,不存在非做不可的問題,又指先行擱置計劃,是管治能力的表現,並不損害港府的管治威信,亦不存在所謂「跪低」的問題。
說到管治威信和「跪低」,便不禁讓人想起2019年的《逃犯條例》修訂爭議,法案遇上了反對派拉布,以及黑暴衝擊立法會之後,政府決定暫緩立法,但黑暴並沒因此平息,於是政府再讓一步,宣佈正式擱置立法。接二連三的讓步,結果反而是助長了黑暴氣焰,讓對方以為自己的極限施壓湊效,於是加碼提出所謂的「五大訴求」,反對派更公然勾結境外勢力,慫使別國以制裁手段逼港府再「跪低」,直到中央決定出手制定《港區國安法》,風波才得以平息。
有人或者會說,修例風波是由反對派發動,對方利用了當時香港在國安層面的法律缺位,縱容他人發起暴動,甚至公然勾結境外勢力,推行所謂的「攬炒計劃」,以求謀取香港的實質管治權。如今香港已有國安雙法及雙執行機制,同時在完善選舉制度和地區治理之後,「愛國者治港」原則基本落實,加上垃圾徵費是單純的民生事務,現時提倡擱置實施者,都是所謂的建制派,所以兩者有着本質上的分別。
然而,雖說當時的反對派,是反修例的主力,但所謂建制派真的沒人跳反乎?明眼人心知肚明,否則法案委員會換上建制派後,何以依舊不作為,逼使政府繞過直上大會二讀?況且,現時港府面對的情景,也是讓步宣佈暫緩之後,有人覺得施壓方式有效,於是想逼政府再跪一次。兩者之間的唯一區別,是當修例以立法失敗收場,垃圾徵費是反對派於2020年11月宣佈立法會總辭後,在當時反對派只剩鄭松泰一人下,於21年8月由39名建制派全數贊成通過。
因此,比起修例風波,今次事件的性質更為惡劣,因為反對派意圖推倒政府所有政策,是在野勢力爭取支持和票源之法,但垃圾徵費法案當日是在建制派全數支持下通過,即使現時出現了爭議,被指計劃在執行中有甩漏,照道理也應全力為計劃保駕護航,最多是提出一些可作改進的建議,特別是加入了行政會議,成為「執政聯盟」一員的建制派政黨。若是當初支持了法案通過,到了現在又轉過頭要求政府再押後實施計劃,這難道不是背刺政府的行為乎?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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