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公務員

特首施政報告提及改革公務員制度,以提升優化公務員系統,期以賞罰分明作手段,賞善罰惡,做到全體公務員皆盡力服務市民。不過在公務員團隊內,總有些按本子辦事,做又三十六,不做又三十六,不做多,不做錯的人在。要推動提升,絕非容易。

特首提出改革公務員,當然是政府施政的問題在其中,改革是有所必須。局長長年是局中人,應該也清楚問題所在。那公務員的問題是什麽?局長講及賞罰革職等,令人有種感覺問題是庸懶人撤不了,制度上制裁不到公務員内的壞分子,一定要重調管事人的任免生殺之權,才能去蕪存菁,重塑出更優質更有效率的香港公務員團隊。事實是如此嗎?是!確實是!

公務員團隊出問題,往往是向下問責,於是乎責任好像就是個别員工或風氣做成。一項行動失誤,查究原因,要算是因計劃不周,部署不當,而令執行人因此在執行上發生問題,整項行動失敗的原因,便是前線人員執行不當所致。負責人最後還可以領個獎勵呢!找個人出来做替罪羊,横豎他也做錯,一死救全家,換得領導和團隊的成功,值得!

很多人認為戰國時秦所以强,是因為以法治國,秦以法家理論為治國之道。「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執柄以處勢,故令行禁止」,韓非主張治下必賞罰分明。然而秦亡,卻是亡於上亂。刑可以治下,卻不上大夫,亦不及管治階層,上樑不正,如何匡正支柱,亦是徒然。

上屆政府掌懽時,常聽聞局長與公務員團隊間出現磨擦不咬弦,很多公務員又不願宣誓效忠,認為問題出在公務員制度上,必需改革。完全同意要改革公務員制度,更佩服特首和楊局長真的拿出勇氣來檢討這部過時的《公務員事務規例》,但是問題只出在基層人員的工作態度上嗎?賞罰分明能治下,刑不及於大夫,禮又不彰顯於上,那又如何呢?上失其一,下以為百,影響深遠。

聶德權
聶德權

無論是用禮用刑,都是希望能治心。良心不顯,服務人民之心不出,推諉塞責,终有形無實,難以長久。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到運輸署申請國際駕駛許可證,嘆等了三小時,運輸署署長羅淑佩隨即在網上留言安撫,並建議郵寄申請。是人手不足?方法不妥?不認真解決市民苦等的問題,縱容代排隊辦證謀利,壞了政府名聲,損了市民利益,公務員按章塞責,沒有解決問題的態度,由此可見一角。治下要同時治上呀!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