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針紙案」涉及多方面問題,希望政府、法律界及醫療界共商解決 文:謝悅漢

港府近日於「免針紙」司法覆核案中敗訴後,日前緊急修例賦權醫衞局局長可廢除可疑免針紙;當局昨日宣布,七名疑濫發免針紙的醫生,曾發出近2萬張免針紙,這些免針紙將於11月9日起失效。

醫衞局局長盧寵茂表示,今次並非權力問題,而是責任問題;他指出,今次事件反映政府是非常關心市民健康,亦不會形容今次事件是政府或任何人勝出,最重要是要確保全體市民在抗疫戰中取得勝利。

有病人組織「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於電台節目中,質疑當局做法是否用行政手段廢除法庭裁決,又指現時不少病人都反映,很難找到醫生簽發免針紙,表明如果醫生和診所不願意為病人提供評估服務,任由病人承受風險,屬嚴重醫療事故。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政府的「龍門」就是要保障港人健康和安全,對有人以病人權益作為反對修例的理由,他感到失望和詫異,認為若有人適宜打針但不打針,他們就不是病人,考慮病人權益,就應該考慮其他可能受感染的人。

湯家驊
湯家驊

這宗免針紙案是因「長洲司法覆核王」郭卓堅而引起,他質疑醫務衞生局局長是否有權「廢除」有關「免針紙」,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現行法例並沒賦權醫衞局局長宣布「免針紙」無效的法理基礎。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認為「三會」委員提名做法不公,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屬違憲。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認為「三會」委員提名做法不公,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屬違憲。

其實這宗案例可顯示,香港是一個尊重法治社會,政府是根據基本法在保障港人的司法覆核提呈權同時,第2條、第17條及第四章第三節亦賦予了香港特區享有立法權。換言之,當法院裁定政府某一做法缺乏本地法例或規例支持時,政府有權透過修訂現行法例或規例,藉此堵塞法律漏洞。

不過,市民大眾自新聞中看到,七名失德醫生濫發免針紙,自己在短短數月便賺到百萬元甚至千萬元利潤,這是許多打工仔窮一生努力都賺不到的數字,請問這些平時每月診症都有極為可觀的收入(動輙以數拾萬元至百萬元以上收入),為何可以罔顧大眾權益濫發免針紙,他們的醫德何在?一向保護醫生專利權益的醫學團體,為何至今未發言譴責,或表示要追究他們的失德行為。

為何負債累累兼破產的郭卓堅,又得到政府法援幫助?為何一個所謂病人權益會,完全可以罔顧全港市民健康,在電台上對政府作出無理指控?為何一位為全港市民健康着想而有擔當局長,却被人指駡?請問公正和公道何在?

文:謝悅漢

資深媒體人,經常有作品登在《亞洲週刋》及內地《今日頭條》網站,著作包括《水泥森林中吶喊》(天地圖書)及《香港仍有善心人》(大公報)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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