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不同,就要殺人?

自一個教法律的戴耀廷,他鼓吹可以犯法去達到個人政治目的後,香港爆發黑暴到現在,反對派人的暴力行為,未曾停止過。縱有《港區國安法》維護香港的地區安全,亦未能禁止這幫人使用更殘暴的方式來表逹政治訴求。持刀殺人,是有預謀的殺人,謀殺。是誰誘發起這種殘酷無人性的政治表逹方式呢?是戴耀廷的危險思想?是傳媒偏頗的報道?是宗教迷信的誤導?是個人不滿的暴力宣洩?是有政治組織在背後策劃?還是網上討論區不負責任的言論激發出來?這些人都是滿手鮮血的兇手。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政,應該有和而不同的胸襟與包容,由民主黨人在議會內採取逢政府必反,有議案就拖,釀成議會暴力開始。文明的議會政治,以及香港逐步走向更民主政治的步伐,慢慢一步步被他們親手摧毁,亦一路將他們的支持者帶入暴力深淵。和而不同式的政治理論,是要從大分歧,以和平討論的小合作開展,由化解大矛盾,走到共識的大合同,這才是文明議會政治。可惜的是這些自稱民主的泛民主派人士,以不民主的你死我活的野蠻鬥爭方式,將支持者染成了黃小人,小人對社會政治觀點,就算同也不和,更掀起仇恨,做成政治的極端對立。這埸政治暴亂的所有傷亡和破壞,都應該要算在他們頭上,都是滿手鮮血的兇手。

一名正在街上執行維持治安工作的警察,突然被人在背後插上一刀,血流如注,傷及肺腑,甚至危及生命。兇手冷酷,可以當街殺害無仇無怨並不相識的人,冷血無情,令人憤恨。警員被刺受傷,使人驚覺原來反對派人,可以因為政見不同而濫殺無辜,觸發整個社會響起警號。或者同時表示出這些人已走向末路,狗急跳牆,別無他法,以為做出自殺式襲擊就是英雄表現,可以激起暴力鬥爭。如果這是爭取民主政治的手段,他們真的是很愚蠢,因為連支持他們的美、英等國,也會將這種行為定性為恐怖襲擊,是謀殺,是罪犯的行為。所有在網上發出支持言論的人都是幇凶同謀,是法律所不能容。政見不同就可以殺人,就要人死,怎可能説服人這是文明的民主政治。這不是民主,而是殘忍的暴政。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