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藐視法庭和違反保釋條件等而潛逃境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社交媒體發起「如水行動」,誣蔑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威權專政下的議會體制」,呼籲香港市民在立法會選舉日投白票,讓來屆立法會選舉成為「香港史上白票數字最高的一次立法機關選舉,及令地區直選中,整體白票票數高於整體當選人的票數。」
許智峯似乎忘記了他的身份只是一個棄保潛逃的通緝犯!他並沒有對香港特區選舉說三道四的發言權。許智峯作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學系畢業生,卻三番四次挑戰法律底線,讓該大學聲譽蒙污,城大不妨考慮褫奪許智峯的法律學士學位資格。
今年5月,《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香港法例第201章) 已經過修訂,引入兩項新罪行,包括加入「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以及「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違者屬舞弊罪行。雖然許智峯不在香港境內,但法例同樣適用,如果香港市民轉載許智峯的「如水行動」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同樣屬牴觸《選舉 (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如果市民轉載相關內容,也應即時刪除以避免陷入法網。
許智峯的這次呼籲,或許只是反華亂港政客對香港另一波破壞香港法治秩序運動的死灰復燃,藉著抹黑香港是「威權專政」,配合外國政客或組織對內地和香港特區/及官員的新一輪制裁,直接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攬炒」香港,屆時外資或將對香港失去投資信心而撤資,香港將失去大量工作崗位,各行各業將無一倖免,影響每一個香港家庭的飯碗、和諧及消費意欲。許智峯本人卻不在香港,手執外幣,絲毫不受到香港經濟海嘯的衝擊。可見,許智峯提出的「如水行動」,是遙控他人作出損害香港的舞弊行為,被唆擺者或因觸犯法例而被捲入官司,已離開香港的許智峯自己卻不會嘗到「苦果」,繼續在海外逍遙法外,他是在侮辱港人智慧。
許智峯借發噏瘋來「擦存在感」,否則他已離開香港太久,沒有香港人會記起他,許智峯自己也因與香港脫節而失去利用價值,影響反華亂港事業。
此外,許智峯這樣呼籲香港市民「投白票」,也是在出賣他昔日的非建制派朋友,若個別有興趣報名參加來屆立法會選舉的非建制派政客,正在打算報名並爭取選委提名的話,究竟是應該「去馬」還是「勒馬」,變得裡外不是人,可見許智峯的「峯言峯語」,也同樣「攬炒」非建制派,打擾同路人的部署和政治前途。
許智峯重施故技,又是在「販賣」「禍港套路」,這樣的人是一個稱職的「亂港橋段」推銷員,不斷唱衰香港,卻不是一個為特區利益出發的香港人,某漢奸後繼有人。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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