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再消費已逝者 文 : 朱家健

陳彥霖案件,從少女失蹤,到遺體被發現,被他人大做文章,事發後,少女母親受訪,後來又網上又誤傳另一屍體發現案的死者為少女母親,直到最近,死因裁判法庭審訊案件,少女的母親和外公在法庭外被不速之客滋擾,漫長的審訊如同在家屬傷口再灑上鹽花,全城關注,二次傷害,為何不讓事件平淡地告一段落?為何沒有給予時間和機會讓家屬撫平傷痛?為何家屬的私隱被一次又一次地揭露?為何死者的尊嚴被披露於公眾?為何政客要繼續消費死者?

除了陳彥霖事件,另有兩名人士分別在金鐘和將軍澳失足墮樓事件,家屬曾簡短回應,然而,卻在事件「頭七」、「滿月」、數個月「紀念」、死者死忌,被政客用來消費一番,死者已矣,先不要論及事件經過,死者被不定期搬出來「被過橋」,對家屬是不勝其煩的事。如果一名仍健在的人士被他人不斷滋擾,仍可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但若果被滋擾者已離逝,還希望其他人以較人性化的方式處理事件,放過死者,並讓家屬繼續生活。

少女母親被起底、被咀咒、「被死亡」、被滋擾、被恐嚇,含辛茹苦供應的女兒突然離逝,事件卻仍未告一段落,電視、報紙、討論區仍然發酵,女兒仍被扯上被堆砌的故事,驗屍報告又被公開,甚至一些不為人知的藥物史、病歷史、女童院經歷、戀愛史更成了連續劇的一部分,或成了政客曝光的工具,作為家屬,這是一次又一次的折磨;母親的身份被質疑,證供被質疑,難道這都要迎合政客的心意嗎?難道死因都要符合政客的期望嗎?

一宗屍體發現案,有人「希望」是謀殺案,又或死者是「被逼害的」,更有人化身偵探,「猜測」「凶手」的身份。案件需要的是水落石出的真相,矯枉過正解決不了問題,生安白造更不能改寫事實經過。這種消費死者的荒謬,就是把自己的快樂建基於他人的痛苦之上,在濫用死者的名聲之前,請易地而處,套入家屬的角色,不要順口開河,更不要把一個少女的悲劇幻化為兇殺案連續劇推理小說,讓死者家人早日從事件中恢復過來,不要再為事件硬扣上帽子。

香港人要保持理智,不要被政治或媒體誤導,也不要把自己想得到的「答案」投射到案件,不要讓死者「伸冤」變「含冤」,把家屬由「苦主」變為「發洩對象」,須交給法醫、偵緝探員和死因裁判官等專業人士查出真相,其他的雜音只會讓死者被污名化,是不負責任。家屬在喪失摯親後需要時間和空間,請各方尊重死者和其親屬,記者和政客更應積陰德,減少對死者和家屬的影射和滋擾,別讓死者淪為他們筆下或戲棚的一個角色。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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