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他人之慨的「民主」光環何樂而不為? 文 : 吳桐山

鐘聖雄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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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記者鐘聖雄12日在facebook發文,稱自己是「將他們(5名港青)帶來台灣的主要協助者」,5人現時被扣在陸委會手上,從抵達高雄到現在近兩個月,他們沒有任何對外聯絡渠道,甚至連長期協助示威者的律師、人權團體都見不到。

鐘聖雄在帖文中表示,5人被扣留在陸委會手上,他見事態發展與當初想像不同,令他難辭其咎、非常過意不去,所以公開此事,讓能幫忙的人及早出手,「與其說他們在台灣得到了庇護,不如說他們過得比其他偷渡者還慘,連律師都見不到」。

鐘聖雄此文令很多對台灣寄予厚望的香港「民主」人士失望,認為:又說台灣是「民主」燈塔,會支持我們香港「民主」人士,為何這樣對待我們?

我只能夠說,包括鐘聖雄在內的這些「民主」人士都太傻太天真,以為「民主」這些形而上的概念就是終極,除此之外不應該再有任何其他考慮的因素。殊不知「民主」也講求內外有別。

邏輯很簡單。美國、歐洲、台灣,世界上很多地方都高舉「民主」大旗,這是一種形象,猶如人要有「人設」一樣。但任何的「人設」也是為了生存發展的需要,「人設」本身不是終極目的。一些人在香港搞「民主」,我台灣當然支持這些人,這可以彰顯我的高尚「人設」。至於這些人不擇手段搞「民主」令到民不聊生?這是你香港特區政府的煩惱,不是我台灣政府的煩惱,我為甚麼要替你想這些?但如果這些搞「民主」的人去了台灣,那我台灣還是支持「民主」的,但我們也要法治啊,也要管治啊,總不能被你亂來。你是非法入境就是罪犯,當然要依法行事啦。那為甚麼香港用法治來打擊這些搞「民主」的人,你台灣又批評香港呢?因為那是你的法治,不是我的法治。對我——台灣政府——而言,「民主」,是一個跨越地域的政治光環,因此我一定支持世界各地爭取「民主」的人,因為這都可以讓我加分。「民主」是沒有地域限制的,但法治有地域限制。因此在我的域外爭取「民主」,用甚麼手段我管不了,但來到我的域內,我就要跟你講法治了,否則我怎麼管治下去呢?

我們不要批評別人是偽君子,因為事實上所有人都是真小人,包括我在內。全世界都是如此的。因此中國也好、香港也罷,根本毋須思考外國的反應,做自己認為對的事,就可以了。

例如大學校園準備開課,校園內又充斥「港獨」文宣。但其實這些行為觸犯《國安法》,校園不是法外之地,警方國安署為甚麼不執法?有人說擔心這些執法又引起外國反彈甚至制裁。啊?難道國家決定立《國安法》的時候,不是已經下定決心,寧願制裁也要消滅「港獨」嗎?現在法立了,還來怕制裁?那最後的結果就是——制裁有、「港獨」也還在,那豈不是更糟糕?從執行層面而言,要消滅「港獨」就應該快刀斬亂麻,讓制裁一次性到來,總比讓制裁分開十年一波波到來好吧。就好像現在要你死,你想一刀砍下來好?還是凌遲處死一塊一塊肉割?

特首林鄭月娥這頭說: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特首要向中央負總責。但那頭卻是警察連進校園執法都不行,讓校園成了法外之地。請問特首,你如何向中央負總責?你有多少權、負多少責,是做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

 : 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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