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卓恆涉多案 香港警方應積極介入調查 文:文武

成報報刊有限公司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成報》發表聲明,表示清盤事件與其無關,《成報》可如常出版。成報集團主席谷卓恆欠債累累,今年8月因欠債1.1億港元,被金利豐財務有限公司入稟追債,遭法院頒令破產。谷卓恆亦已遭國際刑警組織通緝,香港又接連發生多宗與谷卓恆相關連的欠債案,香港警方及政府相關部門應該積極介入調查,將谷卓恆繩之以法。

被頒令清盤的成報報刊有限公司,報稱地址為觀塘道泉源大廈5樓。但《成報》發言人稱該公司與《成報》並無關係,並不在《成報》架構之內。有報章引述《成報》前員工指出,谷卓恆成立多家空殼公司與發行商、印刷商和員工等簽合約,由於這些空殼公司均無資產可抵押,令人懷疑有人藉此伎倆逃避各種法律責任。《成報》員工簽約的也是一家報稱與《成報》無關的空殼公司,遭拖欠薪金後追索無門,最終只能申請政府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谷卓恆2014年以2000萬元訂金入主《成報》後,並無心經營《成報》,更因債務問題及遭國際刑警通緝逃往美國。

谷卓恆涉及多宗債務糾紛,其中一宗是金利豐財務公司的欠債。谷曾於2016年簽借貸協議,向金利豐借款1億元,但後來並未按協議還款。此外,他還曾遭到多家公司入稟法院追債,包括「仁德信貸財務有限公司」要求谷歸還1000萬元欠債,「亞洲電視」投資者鄧俊杰曾於2018年入稟高院,告《成報》及其主席谷卓恆誹謗,索償5.1億元。2019年商人鄧偉權入稟高等法院向谷追討久款連利息合共372萬港元。法庭曾多次開庭審訊與谷相關的案件,但他一直沒有現身應訊,包括12月16日成報報刊有限公司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的案件。

谷卓恆也在內地涉及多宗詐騙案,2017年2月28日,中國警方透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並註明谷卓恆觸犯的是中國刑法176章「非法吸納公眾款項」,屬於詐騙罪行,有關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年。

谷卓恆既已被國際刑警通緝,又在香港牽涉到多宗欠債案,香港警方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介入谷卓恆案的調查,將其繩之以法。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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