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下簡稱︰「內會」)正副主席須經公開會議由委員互選產生。2019年10月立法會復會,直至2020年4月,「內會」已召開十多次會議「選主席」。結果,難產!
坊間婦人笑言,香港政府高層閑來還真應該組團去婦產科看一看,學一學。一遇難產,婦產科醫生與時間賽跑,用盡方法助產,迎接新生嬰兒降世,為家人帶去欣喜,為社會帶來希望。如今,「內會」在代主席郭榮鏗的主持下,按《議事規則》辦事,已「難產」長達半年之久……誰之責?行政主導?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得到立法會同意。特首林鄭月娥曾作出呼籲,希望「內會」能盡早選出主席,盡快處理終院首席法官任命的議案。立法會梁美芬教授指出,若有關任命未能在7月份前通過,現任馬道立與侯任張舉能便無法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工作」開展交接,將直接影響香港司法工作。三權分立,立法權最大?
眾所週知,主席選舉不外一項例行程序。「內會」主要職責是為立法會會議作準備,其中一項重要職能是審議已提交立法會的法案,及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省閱或提交立法會批准的附屬法例。為保證工作進度,內務委員會成立法案委員會研究法案。但是,在郭榮鏗的帶領下,耗費數以「千萬」計的議員薪資,一眾議員正裝「吹水」。爽!「內會」停擺,立法會自我調節與糾錯功能停頓。立法會癱瘓!
無論是行政、立法還是司法,郭榮鏗只需要三個字「政治化」便能成功開脫了。香港議員工作,正!甚麼叫作「內會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不可以用程序解決」,郭榮鏗還真需要給廣大民眾一個清晰的交代。無論是林鄭月娥、梁君彥,還是馬道立,郭榮鏗最威!一夫當關!多年來以制度為驕傲的整個香港政府竟然任由這位「無」法有效率地選出賢「能」之徒,玩弄於股掌之間。制度缺陷!
2020年4月13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及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先後發稿批評「內會」及「部分反對派」拖延選內會正副主席,是有違宣誓、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郭榮鏗發聲明回應︰兩辦無任何權力或資格,影響及評論立法會及各委員會如何運作,以及立法會議員如何履行其職責。
大律師公會更指出,港澳辦、中聯辦及任何中央人民政府所屬的部門,於香港作出公開評論及聲明均為行使其公權的行為。不錯,港澳辦和中聯辦是專責港澳事務的機構。「吹哨人」終於執行其例行公務講出事實,為今天混亂不堪的香港指明方向。
郭榮鏗回應︰「我聽唔到任何人同我講,究竟我違反咗《議事規則》、宣誓誓言邊一部分。」原來,如今的議員理解能力竟如此地低下。
首先,《議事規則》是引用千百年來大英帝國的議會規則。立法會停擺問題不在規則,是出了「人禍」。
接着,立法會就職誓詞︰「本人,__,謹對「全能上帝/全能天主」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郭榮鏗又說,自己按《議事規則》主持會議,只要議員無作出違反議事規則言行,他不會扼殺議員的發言權。
一問郭榮鏗︰在行使立法會職權時,但憑「拖」與「吹」,能為香港特區民眾提供了甚麼服務?
二問郭榮鏗︰貴議員何時何地向誰拿到「肆意揮霍納稅人金錢」的免死金牌?
三問郭榮鏗︰立法會議員不應做政府的「應聲蟲」,應為香港的「蛀蟲」?
四問郭榮鏗︰農夫會一直養着「不會生蛋」的雞嗎?
最後,郭榮鏗促請指控他的人拿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證據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指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或不恰當的行為(例如︰故意疏忽職守、濫用公職權力或不履行職務)。一名立法會議員主持「內會」長達十多次會議無能力選出正副主席。故意?不履行職責?偏離責任?濫權?……可憐身為大律師!有心有力之人大可利用本地的刑事條例去解決立法會中有人違反《基本法》的事實性問題。
話說,十多年前,本人跟隨刑法師父處理一件有關運毒的終審庭刑事上訴案。在終審庭內,第一次見到郭某。當年,郭某剛由一名事務律師轉大律師的學徒,僅僅十多年的時間,便搖身一變成為當今叱吒風雲的郭大律師以及能左右香港命運的郭大議員。擁具孫悟空的本事?後台又是誰?放馬過來?正面與中央政府交鋒!郭大俠也!
郭榮鏗,懸崖勒馬!不要只看到「北京唔開心」,而聽不見「香港人」的譴責!
文:丁煌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經民聯太古西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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