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所引起的暴動,發展至今已超過三個月。市民先入為主,成見甚深,縱然見到暴徒的抗爭手段越來越激烈,四處縱火,投擲氣油彈,毀壞公物,打人襲警,都依然認為警方執法止暴制亂時,過分使用武力。關於這個問題,筆者發現大部分香港人,都忽略了一些最基本的原理。面對複雜的局面,我們不妨從三個最簡單的要點說起:
1. 警方如何做才能有效拘捕匪徒?為何要攻擊疑犯?
其實,要擒住一個人,絕不容易。由於這不是運動競技或比武,對方還會掙扎、逃走和躲避。就算給你緊捉他的身子,對方仍可奮力掙脫,甚至乎向你反擊。因此,如果警員純以一些纏鬥、鎖拿或壓制技來嘗試捉拿賊人的話,很多時候都不會成功;賊人掙脫後便可拼命逃跑。
如警員只以鎖拿或壓制技來捉賊,多半會至少以兩個人來鎖定一個犯人。如果賊人或匪徒的人數與警員差不多,甚至乎超過警方呢?警員則不可能太過拘泥,還必須對目標作出有效的攻擊,例如是拳打、腳踢,或棍擊等等,才能有效地摧毀對方的逃走及反擊能力,方可有效擒住犯人。
簡單來說,警員就是需要透過攻擊來使犯人不能逃跑及反擊,才能好整以暇的把對方擒住。因此,警察要拘捕疑犯,要視乎實際情況,不可能只准警方與犯人纏鬥而不許他們作攻擊。此外,警方對疑犯所使用的武力,亦不能硬性規定要與賊人完全對等,更不可能無理地要求警員只能攻擊賊人的某處。除了要保障匪徒的人權之外,我們亦同樣要保護警察在執勤時的人身安全。
總的來說,就算賊人沒有反擊,或沒有用上武器,只要他拒捕、或對警方的指令不理會和不合作,甚至乎逃跑的話,警方是絕對有權及有需要攻擊疑犯的。不少香港人看到警方主動揮棍攻擊疑犯時,便先入為主的認定警員使用過分武力。如果連對警察向匪徒揮棍也限制多多,試問警員又如何捉賊?這三個多月來不停謾罵警察的朋友,何不嘗試易地而處的想清楚?
2. 警方如何才能驅散暴徒?
群眾非法集結,警方要維持秩序及確保道路暢通無阻,便有責任要驅散示威者。那麼,警員該如何作出驅散呢?一般來說,香港警方比世界各地的警察都克制得多,會先作出口頭警告,還要在任何行動之前舉牌示意,讓群眾有充足的心理準備,並給予一些剛巧路過的途人有足夠時間離開現場。
如群眾於屢次警告後仍不肯散去,警方要驅散暴徒,首先便會用上催淚彈。如果暴徒沒有裝備,只消吸入少量催淚煙,都會口水鼻涕長流,教人感到十分難受,因此不得不散去。有好事的朋友曾站在遠處觀看驅散過程,他只吸入少量的催淚煙,已支持不住;但發現只要戴上一個口罩,難受的程度便會大減。因此,我們近來看到有全副武裝的年輕人,還可以衝前把催淚彈擲回警方陣營。示威者帶上口罩,警方便只能用胡椒噴霧了。暴徒為了抵禦,很自然的便會換上更厚的口罩,戴上眼鏡,甚至乎是穿上頭盔及防毒面具。因應暴徒的裝備,警方便不得不使用警棍、橡膠子彈和出動水炮車來驅散了。
重點是,示威者只需要一些很簡單和毫不起眼的「防具」,便可使警方無法有效驅散。正如暴徒只要載上一個較厚的口罩,便可以不怕催淚煙;帶上眼罩,便可以抵禦胡椒噴霧,穿上頭盔及一身「防具」,甚至乎連警棍也不怕。警方要驅散或拘捕,便不得不以警棍狠劈下去,或改以橡膠子彈及出動水炮車攻擊。一直以來,記者的鏡頭只不停的對準警方,便會容易使人有錯覺,以為只有警員在使用武力。
3. 警方可以不驅散或不拘捕嗎?
由於一些香港市民認為暴徒是「學生」或「年輕人」,便先入為主的對他們同情起來;並由於這些暴徒藉「反修例」走出來鬧事,在市民和平示威後才發起暴動,市民很容易的便對他們有所認同。即使大家就算明白警方的拘捕及驅散原理,仍會反過來質問,為何警方要驅散和拘捕「學生」呢?他們是無辜的!
可是,示威者非法集結,警方便有責任執法。而且,為何我們要立法監管非法集結呢?就是因為擔心示威者會聚眾鬧事。千百年來,當人群結集之後,不僅會堵塞交通,在人多勢眾之下,群眾還會容易傾向憤怒及暴力,最終危害社會治安。這都是人性使然。
其實,面對「野貓式」的暴動,由於前線警員有限,警方亦試過不只一次的退守或無法及時趕到現場。換句話來說,暴動發生之時,有不少時候是沒有警員在場去驅散及拘捕暴徒的,但結果怎樣呢?暴徒無法無天,聚眾鬧事,不只攻擊政府建築物,還四處縱火和破壞,並多次襲擊不同政見之人,甚至乎連剛巧經過的市民都不放過!
警方趕不及來到現場,如有市民無辜受傷,大家便說警方勾結黑幫。警方後撤而沒有驅趕暴徒,最終使立法會大樓、政府建築物和地鐵等設施受到暴徒破壞,就反過來說這是警方的「空城計」。那麼,到底你們想警察怎樣呢?
說穿了,警員可以不在場嗎?警方看到有違法行為,可以不執法嗎?可以不拘捕嗎?可以不驅散嗎?如果連警方執法也不對,又要警員在場的話,你還想警方在場做什麼?當大家仍是趾高氣揚的謾罵警察之時,那些所謂「手無寸鐵」的「無辜學生」,早已拿起磚頭、手執已削尖的竹枝和鐵棒來襲警,並多次以氣油彈此等致命武器向警方投擲!
暴徒已頻頻使用氣油彈攻擊警員,你還要怪責警方使用過分武力?難道你要警察綁着手腳給暴徒打死才對?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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