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後,財爺決定加大發債解決中短期財赤的決定,在社會上引起廣泛討論,不少民眾均直指發債度日只會讓下一代受災,甚至引起多位前任財政司司長的隔空討論。
筆者算是少數在預算案前,提出以發債形式暫時紓緩香港的財赤問題。筆者希望重伸政府在發債上,應該有的考慮及條件,避免單純「先使未來錢」。發債無疑是一面雙面刃,如何處理不當必定禍延下一代,但如果處理得當,將成為香港再起的主要動力。
這正是現今財政預算案值得被認可的重要原因,為香港經濟及財政結構把脈,研究解決方案。每任政府及財政司都有做,由紅酒港、中藥港到之後的六大產業,無數的方案都被提過出來,但大部分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實際能夠發展成一個新產業,以至在公共開支上提供新支點的項目,一個都沒有任。
由回歸至今,香港仍然高度依賴賣地收入,當政府決定抑制樓價拖累地價向下時,再有疫情增加政府支出,香港政府立即進入財赤,豈不是前人過份守財奴經營失敗的最佳佐證嗎?
時至今日,香港連年處於千億財赤中,現任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決定在情況更嚴重,真正的「結構性財赤」來臨前,決定發債集資解決香港財政問題,不就是對香港前景及其作為財政司佈局未來的職責負起責任嗎?
這裡就是下一個問題,各位必須要清楚監察政府如何運用發債得來的資金,如果政府發債所得的資金,無用於「再投資」香港,抑或「再投資」香港的效果不如理想,就只會將香港進一步加快香港前往「結構性財赤」之中。
身陷「結構性財赤」中,政府收入必須歷經轉型,因結構性財赤代表收入模式出現結構性,一去不復返式的改變,例如長遠而言地價難以維持過去十年平均的高位。香港要向土地問題開戰,不單是一句口號,從房屋署的動態來看,是實實在在每日都無孔不入地進行的舉措。再想像未來有北部都會區及有機會再起的明日大嶼,土地供應長遠大幅增加,賣地收入長遠必遠有所下降,但人口老化長者支出又長遠必然大幅增加時,前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所講的「結構性財赤」必然會出現。
問題是究竟結構性財政已經到來,抑或香港還有時間呢?筆者正是堅信答案是後者,所以才倡議及堅定支持發債,但發債的前題是政府需要堅定而努力不懈地尋找新的財政收入支點。香港要保持亞洲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簡單低稅制作為競爭力難以改變。既然難以擴闊稅基,可以做的就是在現有稅種中,透過發展新產業,讓有能力繳交稅項的企業增加,藉此增加收入。
這也是香港必須承受的背水一戰,若然持續長遠發債,影響香港財政穩健的基礎,但又無法建立新的收入來源,承擔的只會是下一代。
文:劉 信
媒體工作者,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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