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立法打造繁榮前景 文:文頴怡

特區政府時隔多年再次重啟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在一個多月內順利完成公眾諮詢、將條例草案刊憲,以及提交至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整個過程高效暢通,有賴中央高度重視及香港社會強大的民意支持。越早完成立法,香港就能越早聚焦經濟民生事務,解決社會的深層次矛盾。

在條例草案的開首,已經列明本條例的原則是尊重和保障人權,會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保障了港人各項的權利和自由。這一原則貫穿整份條例草案,每一項罪行都有力反駁了部分西方國家及境外組織對於第二十三條立法會損害人權自由的抹黑。

早前有傳媒從業員擔心條例對「國家秘密」的定義較為含糊,擔憂以後的採訪工作會不小心觸犯法律,但條例草案已經列明豁免條款,包括在不知情或者沒有採取任何步驟的情況下,知悉或得到有關資料。由此可見,條例對國家秘密的定義非常嚴謹,而且入罪門檻不低,不僅不會影響新聞和出版自由,一般市民只要無意存心危害國家安全,亦毋須擔心會誤墮法網。

至於新引入的境外干預罪,早前亦有聲音擔憂立法損害外資企業對在港營商的信心,如今條例草案清晰列明,觸犯境外干預罪必須意圖帶來干預效果、配合境外勢力,及使用不當手段,以上三項元素缺一不可。任何一間外地駐港或本地商業機構,在正常營運下根不可能構成犯罪,不僅無礙正當的國際交流、在港營商或投資活動,更不會損害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具有的獨特優勢和地位。

《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至今接近4年,期間屢遭別有用心者質疑法律會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但種種數據證明,香港仍是全球最開放和便利的營商地點之一,經濟自由度排名長期位處世界前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只會令營商環境更加穩定。本次條例草案亦明確規定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為香港營造更加穩定和可預期的發展環境,這將更加穩定外來投資者的信心。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日前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香港代表團全體會議時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捍衛的是國家的核心利益,保護的是香港長治久安和長遠發展。作為愛國愛港陣營的一員,我們必定要做到丁薛祥副總理所言,向社會和市民加強解釋疑惑,並堅決駁斥錯誤論調。

在保安局日前收到逾13,000份公眾諮見的意見書中,接近99%都支持立法,有512個組織及團體公開發表支持立法的聲明或署名文章。特區政府和立法會應順應民意,早日完成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履行特區憲制責任,讓香港輕裝上陣,心無旁騖地拚經濟、謀發展。

文:文頴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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