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等

那邊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先生批評香港司法制度「是時候改革了」,期望司法機關不要長期以精英自居,盡量減少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和浮誇的體制。這邊在立法會上保安局局長答覆葛珮帆議員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罪的立法進度時,就說得很艱澀難懂。局長説有關的事務委員會曾討論過,但什麽單向性、雙向性的法律和什麽法律自辯基礎,就真的讓小市民和望得頸都長的前線公職人員摸不着頭腦。研究分析再研究,小心分析又再硏究,保安局研究完等公務員事務局去分析,公務員事務局分析完又交回保安局研究,究竟怕什麽?

2017年2月22日警察基層人員發起會員大會,公開向特區政府要求立法保障前線執勤的公職人員,在執勤時不被人以言語或行為侮辱。這是基於職安健條例,作為僱主的政府,有責任保護僱員在工作時避免受到傷害。政府明知員工會有機會被這種「語言暴力」傷害,就要設法防止,否則作為僱主的政府就是失責。所以政府對僱員在面對「語言暴力」時是有指引的,但最可笑的是當公務員面對不能解決的語言暴力時,就去報警,問題就交給沒有進一步指引的警察,那警察被侮辱時去找誰?「侮辱」這種行為是不會被任何人接受,政府亦不應強迫公職人員接受,無論是在道德和合理行為上,政府均有責任立法禁止。況且侮辱執法的警察和公職人員,其實就是侮辱香港的法治制度。

由提出立法到現在近四年,當初保安局和公務員事務局都信誓旦旦,向警察基層代表表示會認真推動。原來只是言笑晏晏,説說而矣。這樣的政府,拖拖拉拉。什麽單向雙向,連施政正確方向也攪不清、弄不明,一事無成,等過兩年拿個功勳,又大搖大擺,真是再信你都儍。現在立法會內大部分正義的議員和最大黨的民建聯,相信都會支持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那政府還要等什麼?一條《國安法》一等再等三等,等出個黑暴,等到中央立法才保護得香港的治安太平。一條簡單的侮辱公職人員罪,名正言順,大義凜然。等了四年,政府仍在「想」的階段,還在等什麽?如果兩年前有這條法例,去年的黑暴可能就沒有那麼猖獗,警察及其家屬可能就不會受到滋擾欺凌。這條法律真是那麽難嗎?還是怕啊?為官怕事,不只是羞恥,是有負市民期望,是有愧於所有前線努力執勤的警察和公職人員。這一屆政府「最出色」的表現,就是等,真是「等得花兒也謝了!」莊子曰:「哀莫大於心死,而身死次之。」能不死心!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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