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官敢言】(EP16)黃汝榮批法律教育未回歸 促改中文教學 《憲法》《基本法》列必修科

本港大多數大學法律學院的課程,都是以全英語教學,縱使有少數以中文教授的法律課程,報道的人寥寥可數。退休法官黃汝榮認為,需要多以中文作為法律教育的語言,以強化中國文化。他又認為,應該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納入法律系學生的必修科目之一。

黃汝榮指, 香港回歸祖國廿多年,仍然有不少人帶有崇洋的心態,以為能夠講一口英語就屬於高人一等,有不少的華人主禮者,雖然依照預先寫好的英文稿件讀歡迎辭,但仍然難以掩飾他不流利的英語,倒不如以中文發言,講者講得開心,聽者聽得舒服。

他又指,香港的法學院,特别是修讀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學生,對《憲法》和《基本法》都無甚認識,直言「下一代的法律學子,怎可以了解中央和特區政府之間的關係?如果想進入政府機構工作,他們又怎能夠認識到身為公務員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職責?」他希望司法機構、大專院校和律師會就此共同努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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