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立法(一)︰從黃霑智慧重提23條 文:丁煌

​說起「23條」,相信絕大多數香港人都曾聽聞。然而,能清晰理解並掌握23條具體內容的人絕為少數。「23條」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其中一條。《基本法》第23條條文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提起「23條」,當從18年前說起,從黃霑談起。18年前,2002年9月24日,港府頒布了《實施基本法第23條諮詢檔》,就有關「分裂國家行為」與「顛覆國家罪」提案作出諮詢。
​諮詢期內,2002年至2003年期間,香港社會對23條立法產生巨大爭議。這一廂,反對派組織50萬港人參與71大遊行;另一廂,不乏港人陳書支持,黃霑乃其中一員。黃霑,何許人也?縱橫香港詞壇,與金庸、倪匡、蔡瀾合稱「香港四大才子」。其得意之作《滄海一聲笑》可謂膾炙人口,家喻戶曉。2004年11月24日,63歲的黃霑因病辭世。
​2002年12月2日,黃霑去信保安局,以「中國香港特區永久居民」和「從事跨傳媒工作達四十餘年的傳媒人」的身份,對港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表示支持。不過短短700字,涉及四大重點,道出了香港就23條進行立法的必要。才子佳「言」!
​其一,黃霑從嘈雜的聲音中,聽出了弦外之音。「很多聲音,其中不少是有意為香港製造麻煩,把我們推進陷阱,他們利用這陣子香港經濟低迷,人心不安的機會,努力製造不少表面堂正,骨子裏居心莫測的言論,左右我們的思考。」2019年,「漫天謊言」與「惡意攻擊」,香港法治受威脅,道德受衝擊。黃霑,「高瞻」!
​其二,黃霑預見了近20年後,今日香港之「人禍」。中國「日漸強大,在一些意圖霸佔世界的已得利益勢力集團眼中,恰是十分不願見到的事。」「外國人七咀八舌,議論紛紛,儼然港人福祉,全賴他們代議執言,此類行為,十分荒謬」。如果港人「不明大局,胡亂接受別有居心人士誤導和唆擺,「香港特區,絕不能讓這些勢力利用」反對基本法第23條實施,必會終於害己害人,把香港推至非常危險的境地。」2019年,外來勢力明目張膽地施壓,香港各處烽火四起。黃霑,「遠矚」!
​其三,黃霑認為保家衛國理所當然。「任何國家,都以保護國土,維護國民整體安全為第一要務。因此,一切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家主權的行為,明文列為罪行。」「祖國絕不可能容許或容忍香港特區成為威脅國家的基地」。從反修例一役中,內地政府多次聲援,指明國安之底線。黃霑,「深謀」!
​其四,黃霑認為,「一國兩制」框架之下,就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之規定,實為「賦予香港人史無例的特有權力」。港人若「想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就要「珍惜這項權利」「落實基本法」。黃霑,「遠慮」!
​一言概之,黃霑認為「當前要務,是23條儘快立法定案」。事與願違,法案表決前夕,代表工商界和自由黨的田北俊辭任行會成員,不少工商界功能組別議員跟隨改變立場,特區政府無望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支持。2003年,23條立法失敗告終。
​「高瞻遠矚」、「深謀遠慮」的黃霑與世長辭已快20年。香港經不起再一個20年的等待。反修例引發的超過半年的混亂使香港遍體鳞傷,是時候認為真思索,重提23條立法!

文:丁煌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經民聯太古西幹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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