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香港深層次問題(1)土地問題概述 文:陳思靜

1950年新中國的建立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加上二戰後民族主義興起的獨立浪潮,英國國力在相繼失去殖民地之後如江河日下,再難保持對香港的繼續掌控,無可避免地面對「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於1997年屆滿的主權問題。在快將失去香港主權的陰霾下於50年代,英政府找到了終極的擠壓財富方法,就是推行「高地價政策」,期望於政權易手前以行政手段提高土地價格,借中國人傳統對房屋和土地的需求,盡速把香港殖民地人民的財富壓榨出來。加上大陸政權易手後,香港實行的「抵壘政策」使來自內地的移民爆炸式增長,香港的房屋土地問題變得既混亂又嚴重,政府竭澤而漁不理民生又遭逢60年代的大蕭條,終於釀成1967年的「反英抗暴運動」。

好不容易平息了騷亂之後,1971年香港總督麥理浩制定了「十年建屋計劃」,要在1982年前的十年期間為180萬香港基層居民提供公共房屋單位,此舉的目的是把「沒有多餘財富」的香港人從「高地價政策」的市場分割,維持社會的穩定以增加土地價值,使高地價土地市場獨立維持順暢;同時香港的四大地產商配合英殖政府高地價政策起家,例如李嘉誠1971年成立長江實業,翌年於香港交易所上市,至1978年港府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把原本住在公屋的貧民所積累的儲蓄和往後的勞動成果,透過樓宇按揭購買「折扣」後的房屋預先榨出。1977至1979年兩年間以「丁權」和「原居民保護條例」為條件強行收取新界的原居民土地,其後於屯門、沙田、葵涌等地興建新市鎮。在交出香港主權前最後的廿年間把土地以最高的價格透過按揭「賣」給港人。而前述的地產商就充當「包銷商」和「中間人」般稅吏的角色,以「勾地」競價的方式預先把地稅交予殖民政府,再在土地上建房零售予港人賺取利潤。

90年代是香港的「鍍金」時期,在高地價政策和寬鬆的樓宇按揭環境之下,大部分港人的畢生財富都投放在所持物業之上,香港的財富已被預支擠榨出來並儲存於銀行體系以及政府庫房,在回歸前香港擁有破紀錄令人垂涎接近萬億港元的儲備,這些其實是當代港人往後30年的生產力。回歸前的殖民政府對香港並沒任何長遠規劃的需要以及道義責任,殖民政府的唯一目標只是希望從殖民地搬走最多的財富,他們已經很成功以竭澤而漁的方式把財富提出,只差最後一步把錢搬走。港府在1989年提出興建新機場為首的「十大基建工程」,以「招標」的方式把庫房內的錢透過興建大型基建花掉,大量的基建投資把香港回歸前的最後十年沐浴在錢流泡沫的盛世之中,拉動起經濟增長和人均收入,可說是殖民政府在離開前所舉辦的第一次亦是唯一一次「盛宴」。「盛宴」過後香港大部分的財富被以英資為首的工程公司賺走,回歸時香港擁有的是一堆性價比不高的基建遺產、一個看起來很興旺的泡沫樓市、一筆尚算豐厚的政府儲備以及一堆殖民政府臨走前埋下的政策地雷。

例如《郊野公園條例》於1976年生效,1987年開始修建第一條「家樂徑」,1996年(回歸前的一刻)頒佈的海岸公園條例把香港剩餘土地的漏網之魚「圈起來」。截至2007年香港已劃定了23個郊野公園及17個特別地區(其中11個位於郊野公園之內),總面積達41,521公頃。郊野公園的設立把香港的土地供應完全壓縮,使政府除了填海之外極端缺乏增加土地儲備的方法。而回歸後受本地財閥支持,如雨後春筍般冒起的各環保壓力團體,配合地產商在議會和政府機構的爪牙,以環保為由反對政府的填海和動用郊野公園土地,使香港的缺乏土地問題更為嚴峻。結果就是房價在香港政府無力改善供求情況下屢創新高,造成了香港現存最嚴重的深層次社會矛盾。

香港政府面對的深層次問題交由下一篇再續。

文:陳思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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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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