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雞撐飯蓋

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一直被大眾質疑涉違《港區國安法》,亦懷疑他們牽涉「外國代理人」。警方國安處上月(8月)底發信予支聯會7名常委,要求他們在9月7日前提交所要求資料及證明文件但卻被一直拖延。甚至保安局早幾天已警告他們要懸崖勒馬,可是支聯會仍堅持拒交,昨日(7日)只到警總遞信交代拒交資料的理由。之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表明將會迅速採取法律行動。並於今早(8日)把主席鄒幸彤及另外幾位常委拘捕。

近年似乎很多人常常利用民主自由掛在口邊,拒絕遵守香港法律!先有所謂的「違法達義」去攪革命叛亂,現在又辯稱因沒有合法理據而公然違抗國安處指令。大家是否一句「自由」便可以為所欲為、罔顧法治社會體制?警方國安處是依法辦事,有人認為身為「公民社會」一員,就不需要守法?特首林鄭也強調,任何人如果公開宣稱不會依法行事,都不能被稱為「公民社會組織」。

身為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似乎枉讀法律!法庭頒令受權警務處國安處去支聯會要求提供資料蒐集證據,她一句「未有理據解釋指控」便拒絕提交,認為該信件無合法基礎是犯了法律錯誤。該會常委徐漢光更以個人名義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及在案件有判決前禁止警務處處長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檢控支聯會或各收信人等。

因為自己有少少法律知識便嘗試把弄法律?這些所謂法律界人士常常鼓吹錯誤觀念,誤導青年去違法。請問案件連想「調查」向你們拿資料也沒有,又如何判決?到時你們又會狡辯說是未審先判吧!若是其身正直,又那怕提供資料去以正清白。

警方強調,如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有關組織未能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文匯大公早前分別指稱支聯會涉「七大劣跡」,包括鄒幸彤曾任「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執委及公司董事、到印度、台灣參加活動等;副主席何俊仁擔任「華人民主書院」創會董事,該會多年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資助;主席李卓人則被指其擔任秘書長的職工盟向 NED 旗下組織申請資助。

而支聯會組建的網上 「人權博物館」展品有「光時」等「港獨」口號,涉及分裂國家;「結束一黨專政」綱領則涉「顛覆國家政權」等。

對於報章羅列支聯會部分成員的「罪狀」,她「死雞撐飯蓋」地指是個人行為與支聯會無關。他們是否「外國代理人」又是另一個爭議點,她亦否認自己為外國代理人,說「國際特赦組織」是國際組織,並非任何國家的代理,該會亦為接受捐款的民間組織,不明白有關報道指稱與 NED 關係密切有何基礎。

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示,任何人接受外國政治團體資金,從而為這些外國利益活動,便屬於「外國代理人」。多年來的政治捐獻,是洗黑錢的最好途徑。捐款的外國團體背後的目的,大家也顯然而見。你們還要繼續撐的,隨便吧!但很多香港人眼睛也是雪亮的。

 : 朱庭萱

又名「玻璃朱」、Bonnie,多才多藝撐警藝人,既是【LoveHK真心救港】版主,也是節目主持、飲食作家、廚藝學校創辦人、金融機構副總裁,亦曾任職傳媒。2019年因撐警言論被攻擊起底,但沒退縮,繼續敢言,多次與藝人們一起出席撐警活動。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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