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4月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隨後進入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期望在七月中立法會休會前可完成三讀修例。然而,這次修例卻引來反對派的強烈反應,阻止修例,掀起一場2014年「佔中」運動後最大的一場政治風暴。
曾任保安局局長,經歷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失敗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反對派這次用以阻撓修訂《逃犯條例》的手法,「和當年推倒廿三條立法一樣。」而將修訂《逃犯條例》議題政治化,主要出於兩方面原因,一是為選舉進行的政治操作,二是破壞「一國兩制」,凡與「一國」有連繫的事,促進「一國」在香港的影響力的,都要反對,讓香港只有「兩制」無「一國」。
她說:「修例若通不過,後患無窮!」香港特區將難以管治,呼籲政府和建制派高度團結,多向社會市民大眾作出解釋,釋除誤解和不必要疑慮,推動修例。
文:文 武 圖:黃冠華、陳家榮
葉劉淑儀17年前出任保安局局長時,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推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當年立法失敗後,她憤而辭職,而她的名字亦因此與廿三條立法有了不可分割的關係。
政治壓力猶如反條立法
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種種爭拗,反對派在立法會內外的種種行為,令葉劉淑儀感覺到類似2003年反廿三條立法的政治壓力再次出現。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的葉劉淑儀在接受《堅雜誌》訪問時說:「移交逃犯條例的修訂已成為2014年『佔中』事件後,香港特區最大的政治鬥爭,立法會內出現前所未有的激烈鬥爭,從未試過選(法案委員會)主席都有這麼大的干擾,四小時會議都選不出主席,還要鬧雙胞,還要將立法會秘書處也捲入政治漩渦。」
葉劉淑儀分析,這次反對派以空前的力量阻撓修例,主要是為今年底和明年中的兩場選舉造勢。她指出,特首林鄭月娥上任之後,以懷柔的手法應對反對派,令整體社會氣氛比較平和,這種社會狀況被認為不利反對派的選舉。臨近今年底的區議會換屆選舉和明年中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反對派一直在尋找可以炒作的議題,包括反對《國歌法》立法,反對「明日大嶼」規劃等,但都未能在社會上產生較大的反響。因應選舉的需要,他們迫切需要有一個能夠引起社會轟動效應的議題,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就成為反對派的目標。
「他們一貫的伎倆是挑起港人恐懼,借港人對內地制度比較缺乏信心,挑起港人的恐懼。」葉劉淑儀指出,這次反對派用以炒作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手法,與當年他們推倒廿三條立法一樣,挑起社會的恐懼心理。。
田北辰反修例 仿兄撈選票
已退黨的前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成為其中一位反對修例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除了田北辰個人性格之外,也與他個人的選舉考量有關。她說:「田北俊當年因反對廿三條立法,拿到一些選票,可能他弟弟(田北辰)也認為,反對政府修例,也可以撈到一些選票,有政治考量。」
除了選舉的政治化操作,另一個導致反對派強烈反對修例的原因,則是出於打擊「一國兩制」的目的。
葉劉淑儀說:「這次反對派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團結和決心,連平日較溫和的胡志偉,以及較斯文的郭榮鏗,也有激進的言行,令人感覺反對派背後有很大的力量推動他們反對條例,所以才造成如此強大的政治風暴。」
美勾結「契仔」「契女」反華
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剛發表最新報告,指香港一旦成功修例,將對美國國家安全和在港經濟利益帶來嚴重風險,甚至對在港的美國國民及泊岸海軍有被引渡風險。報告於開首直言,若香港七月修例成功,北京對香港的政治威權將會增加,香港自主權將會進一步遭到削弱。
葉劉淑儀認為,從這份報告中已反映出,反對修例旨在破壞「一國兩制」。「凡涉及擴大國家在香港影響力的,就有人大力反對,目的是打擊『一國兩制』,讓香港只有『兩制』,沒有『一國』,居心惡毒。」她認為,香港的反對派強烈反對修例,與美國有些勢力極力打擊中央在香港的影響力有很大關係,「有啲美國的『契仔』、『契女』近期趕赴美國,這些並不是偶然事件。」美國在香港的「契仔」、「契女」,更利用美國的香港政策法打擊「一國兩制」。
她說:「如果修例過不了,後患無窮!」反對派散播恐懼,推人上街,打壓特首和有關官員的民望,又在立法會內搗亂,可能會癱瘓特區政府,令特區政府的立法工作不能進行,如果讓他們成功,香港特區以後將難以管治。
反對派鋪天蓋地散播恐懼
16年前推動廿三條立法時,葉劉淑儀是少數幾位與反對派抗衡的官員之一,今日反對派再度以空前力量阻撓修訂《逃犯條例》,葉劉淑儀對此感覺是政府官員勢單力薄。政府向公眾作解釋時,往往只是律政司及保安局的官員,而反對派抓住政府的這一弱點,每當政府官員作出公開發言,他們立即用更多的聲音,更高的語調,鋪天蓋地去歪曲和抹黑,令市民受誤導,產生恐懼心理。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5月7日召開記者會,回應《逃犯條例》修例的細節,並逐一回應各方就《逃犯條例》修例提出的多項建議,葉劉淑儀稍嫌回應得遲了一些。她認為政府應該更積極更主動地向社會多做解釋,以消除誤解和不必要的恐懼感。
「港人港審」是混淆視聽
坊間有人提出「港人港審」等建議,葉劉淑儀同意律政司司長的意見,認為這一建議並不可行,她並說:「提這種建議的人是空口講白話,自說自話,一廂情願。」
葉劉淑儀指出,「港人港審」必須兩地互相協商同意之後才可能實行,內地堅持司法管轄權,不會輕易放棄司法管轄權,如果北京不同意的話,如何能夠落實「港人港審」呢?以張子強案為例,當時張子強雖然在香港綁架,但卻在內地策劃案件,內地拘捕了張子強,拒絕交給香港審訊,這宗案件反映,內地是不會輕易放棄司法管轄權。她認為,提這種建議的人士,主要的目的仍然是為了阻撓修例,有意混淆視聽。
二奶、紅包入罪杞人憂天
提及商界人士對修例存有顧慮的問題,葉劉淑儀指出,處理移交逃犯的程序非常嚴謹,香港市民的人權有充分的保障,商界人士不應該過度擔心。修例明確只有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才可以移交,就是說要在香港同樣認為屬於嚴重罪行的行為才會被移交,有些商界人士提及的擔心「包二奶」、「送紅包」也有可能被移交內地,完全是過慮。
她指出,如果警方逮捕有關人士,將其交給裁判署,條例草案第十二條寫明,當事人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而最終行政長官如果決定將其移交,發出證明書啟動移交逃犯的程序,當事人也可以提出司法覆核。這些規則充分顯示,法律已有充分的保障。
她說:「移交逃犯條例顧名思義是針對逃犯,至於兩地穿梭的商人,無論外商還是本國商人,如果他們當年『送紅包』有可能被拘捕的話,他們踏足內地,甚至踏足高鐵,都可以被拘禁,但沒有發生過。」「內地無可能因為幾十年前『送紅包』啟動移交程序,真係無端端自己嚇自己。」
葉劉淑儀指出,針對商界人士提出的顧慮,政府已經作了多項讓步,其中包括將移交逃犯的門檻提高,只可處理可判監3年以上、在香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個案,另外,剔除了9項商界關注的罪行,並且要求由中央政府提出移交要求。就一些人士提出的免除「追溯期」,以及所謂的「日落條款」,葉劉淑儀認為均不可行。免除「追溯期」等同廢了條例,讓一部分犯了法的人逃避法網。而設「日落條款」則會讓部分人有空子可鑽。
她認為,商界大可不必過於擔憂,反而應該站出來支持通過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