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60天】陳梓華:Mark Simon以加拿大銀行戶口墊付6次登報費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5日)續審,第5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下午續接受控方主問。陳梓華供稱,黎智英與Mark Simon曾為第3次眾籌活動墊支登報費用,陳梓華負責收集各報登報費發票後傳送予Mark SimonMark Simon以加拿大銀行戶口支付有關費用後,便會把收據傳送予陳梓華。陳表明6份報紙的登報費均是由Mark Simon一方的加拿大公司所支付。

陳梓華表示,6份報紙的登報費均是由Mark Simon一方的加拿大公司所支付。
陳梓華表示,6份報紙的登報費均是由Mark Simon一方的加拿大公司所支付。
散庭後,警員在法院門口駐守。(周文虎攝)
散庭後,警員在法院門口駐守。(周文虎攝)
囚車駛離法院,鐵騎準備封鎖交通。(周文虎攝)
囚車駛離法院,鐵騎準備封鎖交通。(周文虎攝)

控方向陳梓華展示在201997日,陳梓華與李宇軒、「Kelsey」及「Lauren」的電郵來往,陳梓華稱不肯定電郵次序,但確認與第3次眾籌登報計劃有關。

控方指出,陳梓華在一封發給GoFundMe眾籌平台員工Kelsey的電郵中提到Mark Simon,並提供其出生日期和「社會安全號碼(US social security number)」。陳梓華稱,當時李宇軒表示因為程序問題而拿不到眾籌款項,GoFundMe 「一直唔願意放個筆錢,話要做KYCKnow Your Client)等等嘅情況」,於是陳梓華找Mark Simon提供個人戶口,而相關個人資料亦由Mark Simon提供予陳梓華。

控方續指出,在2019917日,李宇軒再傳電郵給GoFundMe平台職員,提到Mark Simon會轉為收款人,又請GoFundMe平台職員向陳梓華及Mark Simon跟進。陳梓華確認該電郵沒有抄送給Mark Simon,但他有知會Mark Simon,而他亦替Mark Simon提供資料給GoFundMe,盡量滿足其要求。

陳梓華提到他當時的認知是,眾籌資金由Mark Simon美國戶口收款後,李宇軒便會安排人手去「收嗰筆錢」。但陳約在20199月至10月,才知道他們已成立了「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去收取眾籌資金,其後整個SWHK團隊基本上便是利用「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資金去運行。陳供稱他當時以為對「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有話事權的人只有李宇軒,但後來則知道Surely(真名為Shirley Ho,天體物理學家)也對「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有話事權。

下午陳梓華繼續就第3次眾籌登報作供。控方展示一份電郵為2019816日,由陳梓華傳送給李宇軒及一名叫David的人,陳確認David是一間西班牙傳媒的員工,當時陳將登報的發票交給Mark Simon後,對方確認會墊付,故陳以電郵通知李宇軒指Mark Simon已確認墊付。該筆廣告費是由「Lais hotel」墊付,金額約為1.8萬歐元。

另一墊付事例為同年816日,由Mark Simon經加拿大戶口向《日本經濟新聞》支付約2,400萬日元(折算約147萬港元)的廣告費。陳憶述,當時「G20」團隊與「攬炒團隊」同樣「好想攞到819號《日經》嘅廣告欄」,由於「日本人做嘢好嚴謹,你一定要畀咗錢先」才能預留廣告欄,故李宇軒帶同一張支票,親自到《日經》報館,「佢(李)話佢當時『土下座』(五體投地請求)」,又求人「可唔可以唔cash(兌現)張支票,但張支票擺喺度,你哋(日經)畀當日嘅版面我哋」,惟對方拒絕,但提出可以在收到加拿大匯款後便退還李宇軒的款項。

陳梓華提及,在20198月的第3次登報活動完結後,由於Mark Simon已說過「登實體報紙真係唔係一個最好嘅文宣手法」,陳與李宇軒討論是否應繼續登報,然後李宇軒形容登報好像「放煙火」,「頭一次係好好睇、好犀利;第二次都仲OK,但係再做落去就咩意思,並由李宇軒提出是否應展開國際遊說,但兩人沒有結論。

陳續指,同樣的討論也在「G20」團隊與「攬炒團隊」中出現,但出現很大分歧。由於當時籌款達1,400萬元,「應該全部攞嚟登報,定抑或好似JD team(攬炒團隊)咁樣,可以做多啲唔同活動,例如請顧問公司、做啲集會」;「家樂牌通心粉」代表「G20」,李宇軒則代表「攬炒團隊」。之後,李宇軒退出群組,並問陳「會唔會撐佢?」李希望藉退群的行為,向其他骨幹成員示意「唔會再有backer(支援者)喺嗰group(群組)」,即再沒有負責墊支的人。

陳表示,事件最後演變成「想登報嘅人全部一齊走」、「剩返低嘅人慢慢變成依家所知道嘅『重光團隊』」,事後「重光」變成有一個委員會(board),並由李宇軒、「攬炒巴」、「Madison」、「Surely」及「Always」等少數核心成員「話事」。

法官李運騰問及「重光」核心成員是否有5人,梓華表示,他並不在委員會(board)當中,故不知道具體人數,攬炒團隊的領袖是「攬炒巴」,「Madison」及「Surely」輔助「攬炒巴」,他們與李宇軒的立場一致,後來「Surely」負責「美國線」,故「重光」慢慢由「英國做好多嘢,去到美國做好多嘢」陳又指,第3次眾籌的信託基金「都係由嗰班人控制」、「所以剩返低嗰700800萬(元),基本上好睇佢哋同意定唔同意做嗰樣嘢。」

陳梓華另供稱,20197月左右,Mark Simon說,黎智英和他想辦報紙展覽,展出「G20」計劃中的刊登報紙,以及在美國華盛頓國安山莊租用辦公室做展覽及做游說中心,透過展出不同文宣,讓其他人了解香港的反修例運動。陳梓華之後有份協助在香港不同地區及台灣辦展覽和街站,展出各種文宣。這類活動花了約14萬港元,最終由Mark Simon支付。此外,陳梓華形容,Mark Simon脾氣較暴躁,很不喜歡李宇軒在最後時刻才要求幫手,陳會聽Mark Simon「發牢騷」。

案件明早10時續審。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k0MWcAPnf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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