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軟件Telegram群組煽動「殺警」暴力 4人認罪判囚16至38個月

通訊軟件Telegram群組討論「殺警」煽暴,4人認罪被判囚16至38個月。
通訊軟件Telegram群組討論「殺警」煽暴,4人認罪被判囚16至38個月。

4名男子在Telegram群組鼓吹使用暴力、發表宣揚仇恨及暴力的言論、討論策劃暴力行動,包括用利器刺死執法人員等,以及研究購買電槍、弩等攻擊性武器。4人早前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罪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練錦鴻指被告的言論是2019年社會事件的延續, 實際上是反政府,企圖將2019年社會事件留下的殘餘灰燼再挑起火頭,再挑撥同樣對社會不滿的人,破壞已有制度「同歸於盡」,宣判4人監禁16至38個月。

4名認罪被告包括陳思諾(案發時36歲,下同,報稱倉務員)、李浩源(18歲,無業)、黃澦羅(36歲,電腦技術員)及蔡啟棉(19歲,學生),他們均承認於2022年2月8日至5月7日,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一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陳另承認煽動罪;李和黃另承認串謀煽動罪。此外,黃亦承認管有危險藥物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他被指管有1.98克草狀大麻及內含微量四氫大麻酚的固體,以及無牌管有1支弩及3支箭。4人中陳思諾被指為主腦判囚38個月,其餘3人分別判囚29、24及16個月不等。

根據案情,4人是2022年初建立的Tg群組「寧願站着死 也不跪着生存」成員,其中被告陳思諾為群組建立人和管理員,他積極參與討論,曾形容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有「奴隸思想」,鼓吹「大屠殺」殺害警察、官員,建議攻擊時要「一刀劏頸」等;被告李浩源則曾提出製造土製炸彈;而被告黃澦羅就鼓吹應殺害協助推行防疫措施的公職人員;被告蔡啟棉建議使用小型飛斧「遠攻」,稱欲購買3D打印槍械。而黃澦羅和蔡啟棉亦曾是另一Signal群組和Telegram群組「成就實驗所」成員,表明欲推翻政權。

法官練錦鴻指出,陳作為群組建立人和管理員積極帶領討論、帶頭侮辱詛咒,連警察官員家人也不放過,並提倡殺戮行動,在家中搜出武器顯示出其有意付諸實行。練官認為本案是2019年社會事件的延續,陳以不滿防疫措施為藉口,煽動破壞政府管治權,實和恐怖分子「沒太大不同」,連同煽動意圖作為等罪,判囚38個月。

練官又指,起初群組是反對防疫政策,然後有人商討如何購買武器,雖然討論是幼稚宣洩,但在討論下逐漸成為協議。練官就李當時年輕或誤信暴力能解決問題、不知紅線何在,連同串謀煽動兩罪判監29個月;黃有份爭相發言,連同串謀煽動、藏毒和無牌管有槍械共4罪,判監24個月;而蔡的參與程度較低,只涉串謀意圖傷人罪,判監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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