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選制不排斥泛民 爭民主不應拒參選

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0日全票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特區政府也已展開全面的社會解說,經過幾日的議論,社會對新的選舉制度已經有大致上的了解,而傳統泛民政黨至今尚未就是否繼續參與未來的選舉作出清晰的表態。泛民政黨必須明白,人大常委會修訂了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後,愛國者才能參與治港,這已經是政治規矩,同時也是法律規範。中央一再表明不會搞「清一色」,泛民政黨只要符合愛國者的條件,仍然可以參選加入政治管治架構,泛民政黨今日的抉擇,將對日後的發展至為關鍵。

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之後,香港已進入落實「一國兩制」的新時代,新的選舉制度已經確定。依照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行政長官參選人、選委會參選人和立法會的參選人,都必須通過候選委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核。參選立法會也與參選行政長官一樣,必須在選委會五大界別中,都取得提名。在新的選舉制度之下,參選的門檻提高。

新的選舉制度之下,立法會的組成也發生重大改變,全部90個議席中,選委會產生的議席佔40席,地區直選席位減至20席,功能界別選舉產生席位減至30席,除九個界別由個人選民選出外,其他界別的議員由合資格團體選民選舉產生。有一部分泛民政黨計算過,在新的選舉制度之下,泛民政黨可能贏取的席位數大幅減少至20席以下,在未來的立法會內只能是少數派。

新的選舉制度之下,泛民政黨是否繼續參選成為近期社會討論的熱點。繼續參與選舉,要分別取得選委會五大界別的提名,這在某些泛民人士眼中,被視為放棄某些政治原則的做法,用通俗的話說,就是要先「跪低」再入閘。而即使參選,能夠取得的議席數也十分有限,政治能量和政治地位都大幅度縮減,這也令一部分泛民人士質疑繼續參選是否仍然有意義。

其實,以上這些看法十分片面,香港幾個主要的傳統泛民政黨,從創黨開始就是站在香港的整體利益之上,希望能爭取全港市民中的多數人支持。他們爭取選委會五個界別的提名,其實與他們爭取全港大多數人支持並沒有衝突。如果對自己的政治理念充滿信心,是不會擔心爭取不到足夠的提名票,更加沒有所謂的「跪低」的問題。

此外,從來就沒有要保障可以取得多數議席才會考慮參選的說法,回歸20多年來,泛民政黨一直積極投入參選,也並非是因為他們可以取得議會內的多數席位,相反,有不少政黨只要有機會取得1個席位,都會全力以赴地去爭取。佔有多數議席的政黨有其優勢,但同樣也有他們的負擔和責任,也要受到制約,佔有少數議席的政黨在議會內也有不可以忽略的作用。一直以爭取民主為基本信念的泛民政黨,如果只因為不能爭取得到多數議席,就拒絕參選的話,那麼他們的民主信念何在呢?是要爭取民主,還是只為爭取席位?

泛民政黨必須認清一個事實,新的選舉制度並沒有將泛民排除在外,但對參政者有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符合愛國者的基本要求。新的選舉制度包容不同政見,包容不同政黨,但並不等於說沒有泛民政黨參與,新的制度就運作不了,不論泛民政黨是否參選,香港未來的選舉就將依照新的選舉制度進行。

泛民政黨將來是否參選,最大、最直接的影響在於泛民政黨自身的發展,願意參與新的選舉制度,與「港獨」派、「攬炒」派等反中亂港勢力切割,真心實意地為香港參政,那麼在新的選舉制度之下,仍然有發展的空間,為香港的民主發展,為日後落實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的「雙普選」,作出貢獻。相反,如果拒絕接受新的選舉制度,不再參選的話,未來是否仍然有生存空間都會成為疑問。如果繼續與反中亂港勢力同流合污,繼續勾結外國勢力,破壞香港「一國兩制」,只會走上死路和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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