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宣布解散罪惡未除 施障眼法避刑責難逃法眼

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昨日(15日)發表聲明,宣布解散。這是繼教協之後,另一個自行宣布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民陣、教協等組織相繼解散,這是落實《國安法》,撥亂反正後,香港由亂入治的必然結果,未來相信還會有類似的組織自行解散或外逃。不過,民陣這類組織,一直以來就有公開的一面和隱藏的另一面,社會關注的不僅僅是他們公開地宣稱解散,同時亦關注他們作為反中亂港的「大台」,是否已真正地在香港社會消失。如果公開地宣布解散,僅是民陣欺騙大眾的障眼法,那麼它不可能逃過市民雪亮的眼睛,也難逃法眼。
已成立了19年的民陣,近期被警方揭露,是一個從未註冊為有限公司,亦未註冊為社團組織的非法團體。而這一非法團體在過去19年來,竟然成為反中亂港的「大台」,組織策動了一個又一個大型的反政府政治行動,而且更涉及大筆非法籌款,以及涉及非法收受外國反中勢力的政治捐款之嫌疑。甚至在落實《國安法》之後,民陣仍然多次向警方提出籌辦大型遊行、集會的申請,最終也只因防疫的理由被拒,這是香港回歸以來最大的荒唐事。
民陣在其解散宣言中聲稱,過去19年與市民並肩同行,由反對23條、反高鐵到反修例運動,「讓訴求響徹整個城市」,民陣雖不再存在,但相信不同團體仍堅守理念,「撐住公民社會」,「香港人加油,人在希望在」。這樣的宣言,與其說是宣布解散,倒不如說是改換形式,意圖以隱身法,繼續在香港社會興風作浪,繼續搞亂香港社會。
民陣一向具有公開的一面,以及暗中隱藏起了的另一面。公開的看,民陣只是香港本地的一個民間組織,爭取人權、自由和民主,暗中卻與外國和境外的反中亂港勢力密切往來,成為境內外勾結的港版「顏色革命」的急先鋒和馬前卒,用各種非法手段,包括極為殘忍的暴力手段,破壞了香港的人權、自由和民主。
公開地看,民陣一再宣聲堅持「和理非」,但實際上卻是以此欺騙大眾,他們聲稱的「和平」集會、遊行通常只是政治行動的上半場,在他們公開地宣布集會、遊行結束,逃避了刑事責任之後,潜藏在集會和遊行隊伍中的黑暴徒,緊接着就會開啟行動的下半場,在人群的掩護之下,大肆破壞,各種非法、暴力、非理性的罪惡行動都會張牙舞爪地展露出來。
公開地看,民陣的召集人均是些不起眼的小角色,但卻可以擔起整個反中亂港陣營的指揮棒的角色。實際上這也是一種逃避罪責,欺騙市民的障眼法,真正在背後暗中領導着民陣的另有其人,民陣以此手法,隱藏了不知道多少骯髒的東西。
民陣這次公開地自行宣布解散,是否仍然是他們慣用的伎倆?公開地做一套,暗中則在做另外的一套?公開地宣布解散,暗中卻是化整為零,開啟了另一種形式的抗爭?從民陣的解散宣言中,已可以看出個大概,人們不禁要問,所謂的「堅守理念」,到底是堅守甚麼理念?所謂的「撐住公民社會」,又是想撐住些甚麼?而透過「香港人加油,人在希望在」,這樣的黑暴動亂中常見的文宣口號,民陣又企圖暗示些甚麼呢?
民陣解散,這是落實國安法之後必然會出現的結果,只有民陣、教協這類的反中亂港組織,都真正解散了,香港才有可能真正得享太平盛世,「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但是,人們在看到民陣、教協公開地自行宣布解散之時,不禁會產生一個疑問,到底他們所宣稱的「解散」,是真的解散,還是再一次使了障眼法,意圖欺騙公眾,逃避刑責,甚或還要推動新形式的對抗,繼續搞亂香港?
民陣、教協公開宣布解散了,但是他們過去犯下的罪行不會就此消失,他們對香港社會穩定、政治穩定構成的隱患也沒有就此消失,社會各界及市民大眾必須堅定地支持及督促政府當局,盡職盡責,繼續深入調查民陣、教協,依法懲治不法之徒,查辦非法資金,切斷外國及境外反中亂港勢力在香港的黑手,直至徹底清掃出這股邪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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