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及政協會議 分別於5.22及5.21起在京舉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2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於2020年5月22日在京召開。另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在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五次主席會議上建議,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於5月21日在北京召開。

內地因新型肺炎疫情爆發,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今年2月17日提請審議,延遲原定3月5日舉行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全國政協亦考慮推遲原定3月3日舉行第十三屆第三次會議。有關審議於2月24日,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決定,同日政協主席會議亦建議全國政協會議適當推遲。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指出,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經濟社會生活逐步恢復正常。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已具備適時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條件。

汪洋表示,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是中央政協工作會議後召開的第一次政協全體會議,是對政協貫徹落實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成效的直接檢驗,將聚焦重大疫情防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脫貧攻堅、編制十四五規劃等議題。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議程是: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審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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