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湯家驊:司法改革應由內部系統推行

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日前指出,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是政治規矩和法律規範,並引述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所指,特區是時候進行司法改革。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張曉明的言論中同時強調司法系統需要獨立,認為司法改革應由司法系統內部推行,而非由外來強行改革,否則會被視為向法官及法庭施壓。

湯家驊指,司法改革應由司法系統內部推行,而非由外來強行改革。(黃冠華攝)
湯家驊指,司法改革應由司法系統內部推行,而非由外來強行改革。(黃冠華攝)
烈顯倫多次撰文指香港司法制度需要改革。
烈顯倫多次撰文指香港司法制度需要改革。

湯家驊今早(18日)在一電台節目表示,相信司法系統內部都知道有需要改革,但他認為應給予司法系統內部多一點時間以進行討論,達到共識。對於烈顯倫的看法,在司法系統內是否普遍,湯家驊形容是「一半半」,他指,有人會覺得烈顯倫「過火」,亦有人覺得他「言之有物」。

湯家驊指,如果外界有聲音要求司法系統改革,要視乎是否有理據和有需要,並非向法官施壓。他又提到,理論上可以取消法官資格,但要指控法官違反誓言是聞所未聞,實際發生機會是零。

湯家驊又指,雖然基本法104條不包括區議會,但認為立法要求區議會效忠特區是「不為過」,亦符合國際人權原則。他認為,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指,反中亂港者出局已成為一項法律規範,非特別的事項,只是表達出任公職人員最主要標準是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湯認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需要得以全面準確界定,看不到不愛國人士如何符合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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