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梁愛詩指人大常委會已充分諮詢 料港區國安法月底通過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末召開第20次會議,將再次審議《港區國安法》。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人大常委會對立法已有充分諮詢,估計港區國安法今個月底通過的機會很高。

梁愛詩認為,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是更適合的安排。
梁愛詩認為,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是更適合的安排。

梁愛詩接受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香港對港區國安法意見紛紜,估計中央不公布《草案》條文,或因不希望香港社會出現公眾活動或破壞行為,「若6章66條(國安法條文)逐條搞,香港咁樣就有排立唔到法。」

梁愛詩不同意特首委任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是影響司法獨立,認為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審案不受任何干預,能夠無私、無偏、無懼進行審判,判決不受任何人左右。她認為特首委任法官,也不能左右法官判決,任何人左右判決也是妨礙司法公正,特首亦如是。

梁愛詩指出,相關法官是由現任和前任司法人員中委任,這些人員過去亦曾經被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強調特首並非挑選自己的法官。

梁愛詩又認為,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是更適合的安排。她解釋國安案件是特別事務,中央在國家安全上有根本責任,香港只是履行義務,當中涉及很多機密資料,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未必接觸到這些資料。

對於中央對極少部分國安案件保留管轄權,梁愛詩認為,國家安全是大事,若條文沒有相關規定,中央在日後就不能就特定情況行使管轄權,「唔寫就第日就唔可以做。」曾鈺成問到,條文會否註明有何特定情況,中央才行使,梁愛詩僅稱:「好多事都有例外」,她舉例指案件一般需公開審訊,但有時可透過內庭處理或限制公開報道內容。

港府將於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員會)」,由特首林鄭月娥擔任主席,中央會指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進入委員會。梁愛詩指顧問只係予港府意見,並非太上皇,若港府不接受顧問意見,顧問及港府也是向中央交代和負責,再由中央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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