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被扣】警方按跨境犯罪查「12港人案」 揭當中有人負責開船離港境

12名香港疑犯涉嫌非法偷渡入境内地的案件,本港警方發新聞稿,指出昨日(925)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廣東海警局於8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人員登船後發現12名港人,有關人士涉嫌干犯「偷越國()境罪」被依法拘捕。經初步調查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依法對該12名疑犯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作深入調查。

廣東海警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內地水域截獲載有12名港人的快艇。
廣東海警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內地水域截獲載有12名港人的快艇。
警方指,偷渡的快艇是由其中一名被捕疑犯負責駕駛。
警方指,偷渡的快艇是由其中一名被捕疑犯負責駕駛。
12名港人目前仍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12名港人目前仍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警方的新聞稿指出,調查發現該12人於823日早上約7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疑犯負責開船,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他們登船前在港已向相關偷渡集團人員繳付一定資金,以作安排出逃費用。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進行調查, 稍後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呈請對有關人士批准逮捕(批捕)

警方指出,根據廣東省公安廳所提供的資料,以及翻查本港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涉嫌偷渡的快艇於823日上午約7時許由布袋澳開出,並在同日上午約730於香港東南面水域離開香港水域界線,進入內地水域。該艘快艇及後超出上述系統有效偵測範圍,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最後偵測到該艘快艇的時間為同日上午8時許,當時快艇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 海浬,正向東南方向航行。

另外,廣東海警局公告提及於823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北緯21°54’00」東經114°53’00」 )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公告提及的位置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 26 海浬。

警方表現,目前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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