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黎智英一眾被捕 學者、法律界認同:違法就要受制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涉嫌參與非法集會,黎更涉刑恐東方記者被警方拘捕。有法律界人士及學者均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違法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質疑若黎的犯罪證據充分,仍需拖兩年才被警方落案起訴,等於剝奪公義,會損害法治。

陳偉強認為若案件證據確鑿,仍需拖足兩年,難免令人感到有人有保護傘或有外國勢力撐腰。
陳偉強認為若案件證據確鑿,仍需拖足兩年,難免令人感到有人有保護傘或有外國勢力撐腰。
梁美芬表示,延遲執法等於剝奪公義。
梁美芬表示,延遲執法等於剝奪公義。
陳曼琪認為,加強檢控工作內部監督問責性,更能令檢控及撤控標準具穩定性及一致性。
陳曼琪認為,加強檢控工作內部監督問責性,更能令檢控及撤控標準具穩定性及一致性。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違法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案件證據確鑿,仍拖足兩年,難免令人感到有人有保護傘或外國勢力撐腰,律政司應要向公眾解釋清楚是否涉及偏袒,對於警方最終拘捕相關人士認為是好事。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回應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重要是督促政府採取行動和果斷執法。梁認為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一案拖延超過2年半,直到今午才被警方落案起訴,政府須負上一定責任,強調不應因涉案人物的政治背景和對社會的影響力而拖延執法:「若延遲(執法)等於剝奪公義。」她又質疑政府未處理部分與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有關的案件,會導致社會是非不分和對香港法治構成負面形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不容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或方式行使個人權利,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香港法律,違法者必須承受法律制裁。有關黎智英等人被捕事件,公眾都期望法治精神能夠得以彰顯。

另外,有10名市民今早(28日)到位於廣播道的香港電台廣播大樓外示威,批評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抹黑警隊、歪曲事實。而當請願人士得悉壹傳媒黎智英今早終被警察拘捕,隨即熱烈恭賀,並指要學習該節目嬉笑怒罵方式,同場加映獻唱「監獄中式生日歌」,以表達喜悅之情。有請願人士表示,黎智英早前恐嚇《東方日報》記者,「又教壞細路反中亂港」,希望他正如生日歌歌詞一樣「年年都有今日、歲歲都有監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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