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董會通過決議解僱副校長吳樹培 即時生效

中大校董會通過決議解僱副校長吳樹培。
中大校董會通過決議解僱副校長吳樹培。
查逸超指,中大以現金代替通知期,終止以他和中大的僱傭關係,立即生效。
查逸超指,中大以現金代替通知期,終止以他和中大的僱傭關係,立即生效。

中大校董會今午(13日)舉行記者會,宣布以現金代替通知期,解除聘用身兼秘書長的中大副校長吳樹培。

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表示,鑑於吳樹培近月因應大學校董會一些重要事項的行為舉措,校董會對他能夠或願意以符合良好管治原則的方式,繼續支持校董會工作已經失去信心,提到為了維護校董會和大學的有效運作,校董會通過決議,根據吳樹培的聘用合約條款,以現金代替通知期,終止以他和中大的僱傭關係,立即生效。

中大校董會亦決議,在委任副校長繼任人之前,常務副校長陳金樑會處理相關職務,而大學秘書長的職務,就委任中大校董會審核委員會秘書黃陳慰冰出任,即日起生效,至明年年底。

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會見記者時,被問到解僱吳樹培的具體理由和通過決議的票數,查逸超均以機密為由不便透露,僅指吳的行為難以配合大學目前及未來需要的工作,以良好管治原則為基線,最後決定終止合約。

早前《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審議時曾有逾千校友網上聯署,反對議員校董提出的方案,而吳樹培當時亦曾參與聯署,有議員及部份校董批評他做法有違中立,校董會也曾就此事開會討論,並暫停吳樹培參與校董會改組事宜,須於5天內提交報告。而查逸超亦曾不點名批評吳樹培在未知會及經其同意下,在校董會會議前發出議程。

吳樹培自2007年加入中大,2008年出任教務長,2011年同時出任大學秘書長,並在2017年4月月起擔任副校長(行政。他負責統籌大學的專業及行政服務,他管理多個行政部門,包括校園發展處、物業管理處、財務處、人力資源處等,亦處理傳訊及對外事務。

張宇人:為了中大 要向前行

有份推動中大校董會改革的三名議員張宇人、鄧家彪、劉國勳見記者,張宇人指會議花了長時間討論吳樹培去留,但基於保密原則不會披露細節。 張宇人表示:「少有也好、從未發生過都好,我們為了中大要向前行,要提升企業管治能力、提升整個學校的教與學和管治。我們只能做我們要做的事,不會顧及是少有抑或時有(解僱副校長)。」

鄧家彪稱:「我個人覺得已是寬鬆做法,大家可否想像一個機構、管治架構的秘書長屢次與機構的主席對着幹呢?他是秘書長,我相信這是很清楚違反任何行事規則。」

劉國勳則指:「修例的時候,會上不少人形容似乎吳樹培先生在中大校政隻手遮天,有濫權或越權情況,之前也有要求他提交報告,今次的事也是依足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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