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檢專員梁卓然任高院「暫委法官」泡湯 內部通告指委任被取消

有傳媒披露,司法機構昨發出一份重新內部通告指,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原定於下月加入司法機構擔任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而有關委任已被取消。

梁卓然原定於下月出任高院「暫委法官」,但有關委任已被取消。(中通社)
梁卓然原定於下月出任高院「暫委法官」,但有關委任已被取消。(中通社)

據《星島日報》報道,經九個月「過冷河」後,梁卓然原定於下月四日加入司機構出任高院「暫委法官」,為期六個月至明年三月底,但有關委任已被取消。

據悉梁卓然一直希望加入司法機構做法官,早年曾申請區域法院法官,卻未成功,今次梁獲委任為「暫委法官」,是經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拍板。由於梁並非「坐正」高院原訟庭法官,故毋須經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審批。高院暫委法官的薪酬,是以「坐正」高院原訟庭法官的32萬3650元月薪作基準,但以日薪計算,以及沒有房屋及醫療等其他福利。

和衷共濟愛港聯盟曾抗議委任

「和衷共濟愛港聯盟」一行4人早前到終審法院抗議,反對委任。他們認為,梁卓然任內曾處理馬家健冤案,原訟庭法官曾提出多項疑點,惟律政司團隊堅持繼續起訴。當日終審法員派員接信後,團體和平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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