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大狀庭上響《願榮光》鈴聲 傳律政司禁其接手「社會案件」

早前有外聘大狀在裁判法院檢控期間,響起《願榮光歸香港》手機鈴聲。
早前有外聘大狀在裁判法院檢控期間,響起《願榮光歸香港》手機鈴聲。

有報道指,早前有一名超過二十年經驗的外聘大狀在裁判法院檢控期間,其手機突然響起,而手機鈴聲正是《願榮光歸香港》,有指該大狀已被律政司禁止接手「社會案件」的檢控工作。

該名以反修例參與者創作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作為手機鈴聲的大律師,早前接手律政司委派的「社會事件」案的檢控工作,在案件審訊期間,庭上突然響起《願榮光歸香港》歌曲,原來是該外聘檢控的大狀忘記關掉手機,令全場人士目瞪口呆,該大狀連忙向裁判官致歉。消息稱,此事也驚動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有傳該大狀已被禁止接手「社會案件」的檢控工作,以免予公眾有偏袒的觀感。

據知,律政司一直沿用外聘制度協助檢控工作,標準外判表中按律師擁有的經驗細分為AB名單,A名單屬於年資深及表現較佳的大狀,相反B名單屬於經驗較淺的大狀,但多年來律政司一直未有就A名單內的大狀費用調高,隨着反修例案件暴增,此類「社會事件」(public order event)案大部分安排在裁判法院審理,也必須由A名單內挑選大狀擔任外聘檢控工作,但若處理涉及三天審訊或以上的社會事件,A名單大律師的收費竟低於外聘B大狀的收入,這種現象令有足夠工作經驗的大狀卻步,結果檢控工作落入一些疑有「政治立場」的大狀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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