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與八所資助大學簽訂備忘錄 協助在囚大學生持續學業

懲教署與八所教資會資助大學昨日(17日)簽訂合作備忘錄,建立長遠的合作關係,協助希望持續進修的在囚大學生繼續學業。當局表示,簽署合作備忘錄,將有助懲教署為有悔意的在囚學生在學習上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包括為有需要的學生安排學分轉移,協助他們在獲釋後繼續在所屬大學修讀課程。

懲教署與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簽訂合作備忘錄,協助希望持續進修的在囚大學生繼續學業。(懲教署)
懲教署與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簽訂合作備忘錄,協助希望持續進修的在囚大學生繼續學業。(懲教署)
合作備忘錄由懲教署署長黃國興(前排中)與八所教資會資助大學的校長/代表共同簽署,並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後排左)及研究資助局主席黃玉山教授(後排右)代表教資會共同見證。(懲教署)
合作備忘錄由懲教署署長黃國興(前排中)與八所教資會資助大學的校長/代表共同簽署,並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後排左)及研究資助局主席黃玉山教授(後排右)代表教資會共同見證。(懲教署)

合作備忘錄由懲教署署長黃國興及八所教資會資助大學的校長或代表共同簽署,並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研究資助局主席黃玉山代表教資會共同見證。

鄧炳強致詞時表示,懲教署與各大學簽訂合作備忘錄,體現雙方在協助在囚青少年重投社會方面的意願和努力,讓他們可以繼續學業,成為有抱負和具正向思維的人,為香港和國家作出貢獻。

黃玉山則表示,懲教署及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合作見證了教育讓生活變得更美好的共同信念。他又讚揚雙方對教育的承諾及推動這項可讓在囚人士改變的計劃,相信透過支援在囚教育,定會為在囚人士、他們的家人,以致整個社會帶來更美好的將來。

大學校長會召集人、嶺南大學校長鄭國漢表示,教育可以為青少年在囚人士提供個人進步和成功的機會,相信簽署備忘錄後,更多青少年在囚人士將在各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協助下獲得持續教育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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