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兩宗私人檢控案 律政司申請撤控獲批

去年11月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期間一名交通部警涉於西灣河向示威市民開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其後就事件對該名交通警提出私人刑事檢控,而許亦對去年10月在深水埗開車撞向示威者、導致多人受傷的的士司機提出私人刑事檢控。惟律政司出面介入兩宗私人刑事檢控案件,並於今日(24日)在西九龍法院正式申請撤銷兩宗案件檢控傳票,終獲裁判官批准。律政司代表指出,考慮過所有證據及現有材料,兩案均沒有足夠的定罪證據,表面證據亦不成立。

許智峯(右)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共3罪。
許智峯(右)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共3罪。

許智峯原本獲法庭批出3張傳票,向涉開槍的交通警提出私人檢控,指控交通警發射槍械而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在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槍械,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3項刑事罪行。惟裁判官批准律政司的申請,下令撤銷3張傳票,原定聆訊亦被取消。

而另一宗同被撤銷檢控的案件則為去年10月,的士司機鄭國泉涉於深水埗駕駛的士鏟上行人路,撞傷3名女子,其中一名23歲女子被撞斷腳,該司機被控1項危險駕駛罪。雖裁判官批准撤銷私人檢控,但由於的士司機代表律師何君堯有訟費申請,被告一方未有出庭,故法庭押後至10月15日,讓三方商討訟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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