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出任終院首席法官今履新 承諾大公無私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

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11日)在禮賓府宣誓就職,接替上周五退休的馬道立。張舉能曾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及上訴庭庭長。張舉能表示,對能夠為香港特區服務感到非常榮幸,將繼續大公無私地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

張舉能(左)宣誓就任終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左)宣誓就任終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左)宣誓就任終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左)宣誓就任終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是本港回歸後第三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是本港回歸後第三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早上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監誓下作出司法誓言,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林鄭月娥表示祝賀,有信心在張舉能領導下,司法機構將繼續捍衞一國制,法官將繼續無懼無偏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林鄭月娥表示,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而司法獨立是維護法治的關鍵,她會堅定不移捍衞司法獨立,重申特區享有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現年59歲的張舉能,香港出世、在港大讀法律。1985年在哈佛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同年獲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並曾私人執業。01年加入司法機構,由區域法院法官做起,2年升做高院法官,專責遺囑認證案如梅艷芳遺產案、龔如心的爭產案。

2011年升任高院首席法官,游蕙禎、梁頌恆DQ案的上訴亦是張舉能負責審理。他採納人大就基本法104條釋法的內容,認為條例要求宣誓要真誠莊重,駁回游梁二人上訴。2014年「佔領旺角」期間,有市民入稟挑戰的士團體的禁制令,亦被張舉能駁回。他在判詞指不論示威者意願何等高尚,都不能犯法令他人權益受損。

張舉能是本港回歸後第三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同時是行政長官按港區國安法,指定審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早前曾處理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的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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