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制責任】(2)社會支持 民心所歸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釋疑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1.立法是否受到社會各方支持?

特區政府就立法諮詢公眾一個月,期間收到98.6%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有強大民意基礎。

2.立法有沒有侵犯人權的疑慮?

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自由。

3.立法有沒有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做法?

特區政府考慮了《香港國安法》及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內容。

4.勾結境外勢力有何涵義?

勾結境外勢力包括該人參與某項由境外勢力策劃或以其他方式主導的活動,包括該人代境外勢力作出該項作為、該人在境外勢力控制、監督、指使或要求下作出該項作為,或者在境外勢力資助下作出該項作為。

5.境外勢力包括那些方面?

境外勢力(External Force)、外國政府、境外地區或地方的當局、在境外的政黨、國際組織或某政府或當局的關聯實體等。

6.如果家中藏有煽惑上街甚至暴力的刊物,會不會犯法?

若收藏起來,沒有煽惑意圖,不會犯法。但若向其他人展示,則需要小心會否構成煽惑。

7.若父母在港拿錢送到外地,接濟潛逃子女,是否違法?

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潛逃者提供資金即屬違法,但法例無域外效力,僅針對在港行為。

8.向眾籌平台提供資金資助潛逃者是否犯法?

任何平台都可能有法律責任,但要市民「明知道」而為才屬犯法。

9.為潛逃人士處理資金,是否犯法?

條例主要針對潛逃人士不能動用資金,但利息、收入等可以繼續收取,若銀行協助潛逃人士處理資金即屬違法。

10.條例中撤銷潛逃人士護照的內容是怎樣的?

條例規定對涉嫌違反《國安條例》的潛逃者撤銷其特區護照,任何人不得針對有關撤銷提出上訴。潛逃者不能再申請新護照。

11.條例中有禁止洩漏國家秘密的條文,傳媒會不會誤墮法網?

條文中有「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可釋除公眾疑慮,但引用門檻會較高,條文無特別針對傳媒。

12.法例規定,針對危害國安罪行的被捕人,警方可延長羈留至最多羈留16日,對被捕人有何保障?

警方在拘捕嫌疑人後,要提出延長羈留期,必須經法庭同意。

13.法例內那些罪行刑罰最重?

叛國罪、叛亂,包括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力量,在戰爭中協助與中國交戰的敵方及使用武力或威脅,意圖危害中國主權、統一或領土完整等,一經定罪,將判終身監禁。

另外,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及勾結境外勢力,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等,一經定罪,同樣可判終身監禁。

14.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會否被移交到內地審訊及服刑?

《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本地立法的法律,若涉嫌違法,不會被移交到內地審訊及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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