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2)反對派號召群眾上街無句真 丁煌拆解5大謬誤

民陣發起6月9日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聲稱今次目標是召集逾30萬上街,而近日多個社交網站流傳一旦通過修訂或會出現的後果,成為搧動市民上街的理據。不過,身兼經民聯太古西幹事的大律師丁煌,卻逐一拆解這些謬誤,批評反對派是為反而反。

謬誤1:修訂《逃犯條例》通過後,外國企業即會撤走?

丁煌:《逃犯條例》對企業不會有刑事管轄權,企業做不到逃犯,只有企業的自然人才會有可能成為逃犯。

謬誤2:修訂過後,內地捲款來港的富豪撤走,導致豪宅樓價大跌?

丁煌:這個說法有誤導性,因已假定在港的內地富豪都是逃犯。富豪就是富豪,清清白白係唔會走,只有是逃犯才會走。至於會否因此令豪宅樓價大跌,兩者是「風馬牛不相及」,將兩者相提並論是混淆視聽,因影響樓價升跌有很多因素,包括供應及需求等,樓價並不會因修訂通過而下跌。

謬誤3:市民不知自己有沒有犯法,若修訂通過不知會否被押返內地?

丁煌:根本亂噏,自己無犯過法,清唔清白係自己知。《逃犯條例》修訂所列出的37項罪行範圍,全部是蓄意干犯的罪行,並非不小心干犯的罪行,而修訂條例是針對刻意逃避、已犯法的人,犯咗法無可能唔知,係詐傻扮懵。

謬誤4:在修訂《逃犯條例》下,會以非政治罪名拘捕政治犯?

丁煌:不會,在香港法庭上如案件牽涉政治犯,辯方大律師會在案件陳詞上說明政治因素,政治逃犯是不可移交,因此法庭是重要把關關卡。

謬誤5:若香港將市民移交到法治衰到貼地的大陸,會亳無保障?

丁煌:香港是有極少數人不喜歡內地,亦不相信內地法律,而我身為一位大律師,看到內地法律在近數十年已突飛猛進,已很完善,對內地依法治國很有信心。而美國、加拿大過往都有移交逃犯到內地,顯示信任內地法律,香港作為中國特別行政區一部分,點可以唔相信呢?

丁煌批評反對派是為反而反。
丁煌批評反對派是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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