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3周年】(3)獲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杜浩成:國家相信我有能力審判嚴重罪行

《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審理與國家安全相關案件,身份「非比尋常」,誰獲委任受人關注。現時重新執業大律師的杜浩成,原來從司法機構退休前,因為判案特別嚴格、嚴厲,被稱為「釘官」,公眾也較少留意到他同時是一位《國安法》指定法官。
杜浩成憶述,他臨近從司法機構退休之前,除了是一位常任裁判官,2021年1月更意外地獲委以重任,成為《國安法》指定法官:「當時覺得很榮幸,因為原來國家相信我有能力,處理這些嚴重罪行的審判工作。」

獲委任成契機 鑽研國安概念

杜浩成從司法機構退休前,曾身兼《國安法》指定法官。
杜浩成從司法機構退休前,曾身兼《國安法》指定法官。

更重要的是,這份難得的契機,讓他有機會深思何謂「國家安全」。曾任職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多年的杜浩成,2006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直至2022年4月底退休,審判經驗超過15年,期間曾獲任命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等多個重要崗位,亦審理過不少涉及社運人士的案件。然而,在《國安法》頒布之前,他從未接觸過「國家安全」這一科目或案件。

當時,他一度感到很擔憂,於是額外花很多時間埋頭研究《國安法》,發現國家安全概念遠比《國安法》闊得多:「作為法官,你已經是專業人士裏面的專業人士的再專業,但最大問題是甚麼?原來當你離開你的專業範疇,會發覺你的盲點很多。」

國安兩大基礎 政治安全及經濟發展

杜浩成多次在國家安全教育展覽等不同場合,向各界解說國家安全概念。
杜浩成多次在國家安全教育展覽等不同場合,向各界解說國家安全概念。

那時候,杜浩成了解到目前國家安全的兩大主要基礎就是:政治安全、經濟發展,這兩方面需要針對性維護,並已在國家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之中深刻體現。

今年4月,杜浩成正式重新執業。在準備執業期間,他不時應邀到包括公務員學院等不同場合演講國安概念;又擔任香港教育大學及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的國家安全教育顧問,致力推廣國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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