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槍擊案背後折射的美國深層次問題 文:悠然

美國德克薩斯州尤瓦爾迪市羅布小學發生的大規模槍擊案,致19名兒童、2名老師死亡,已有不少論者從禁槍、法律、心理等角度分析,筆者今天想以小見大,就是從這宗美國人可能一周便忘的「小案」去看美國社會的深層次問題。

第一是法律原教旨主義盛行。2020年末,時任總統特朗普提名保守派法官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為最高法院大法官時,我觀看了整個提名聽證會,對她一句話印象深刻:「法官必須根據法律被書面寫下的形式,而不是以法官希望法律被書寫的形式運用法律。」這就是所謂原意主義(originalist),即主張解釋憲法時要從制憲者的原意出發,反對自由派釋憲應「與時俱進」的理念。原意主義就是一種原教旨,用中國人聽得懂的話就是「祖宗之法不可變」!「祖宗之法不可變」一直是保守落後不思進取的代名詞,想不到今天的美國猶有過之。

美國人攜帶武器權利的根據是1789年的第2條增修條文,「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1789年是清乾隆54年,離我們已有232年,232年前武器和今天可同日而語嗎?

1730年英國開始量產鳥銃,那是真正意義的定裝彈藥,預先裝好彈丸與火藥,開槍時膛填裝發射,但這些槍非常笨拙,連發需時,殺傷力也有限,只是比冷兵器時代的箭要好,但和弩不相上下。

前幾天德克薩斯州發動屠殺的是18歲拉莫斯,在槍擊案前三天,他在社交媒體展示了兩支AR15的照片。AR-15幾乎出現在每次美國槍擊案裡的型號,我查了一下,發現AR-15的好處是輕巧、符合人體工學、後座力小、精準、容易攜帶,最重要的是容易買到。拉莫斯為兩支步槍配備了375發5.56毫米的子彈,這配備已可和12人一中隊的普通持手槍的警隊作戰,而且不落下風。

中國人的老話是實事求是,因時制宜,用1789年立法者所了解的世界去治理今天世界,然後還洋洋得意、甘之如飴,我只能想到王安石當年變法時的三句話: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第二是拉丁裔美國人的教育問題。二百多年來,美國社會的統治精英是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即白人盎格鲁-撒克遜新教徒),主流價值就是相信通過自己的工作勤奮、勇氣、創意、和決心而邁向富裕。然而拉丁裔美國人(Hispanic Americans or Latino Americans)數量在過二十多年強勢崛起,已成美國除白人外的第二大族裔,並憑着高生育率,可能在本世紀末成美國第一族裔。不過,如果我們細看拉丁裔美國人的質教育質素,美國的前景非常堪虞。

美國的專業機構都會為全國中小學評分,就像香港教育局從來沒有為中學劃分「Banding」,但坊間卻有非常準確的「BAND x 學校」。這次出事的德州公立小學,總體分數是3分,用香港概念,3分就是BAND 3。美國1-3分的學校社區環境差、問題一大串:暴力、吸毒、濫交、實行快樂教育;4-6分中等;7分以上優秀,學生家庭優越,個人努力,學校要求也嚴。

我對比了一下美國族裔圖和學校評分圖,發現拉丁裔愈多,學校分數一定愈低,此次慘案的學校學生大都來自低收入家庭,90%是拉美裔。再看兇手從小被欺負、單親家庭、母親吸毒、長輩不管不、18歲就可買槍……(多加一句,7分以上的學校的學生通常是亞裔,以中印為多。)

這陣子拜登來東亞訪問,中美之爭又再一次成熱話,但中美之爭更多是兩國國家政策、國民質素之爭,美國有先發優秀,現仍是全球霸主,但其國家政策、國民質素都積重難返,這些深層次問題都不可能解決,只能衰敗下去。

文:悠然

學研社成員,香港七十後傳媒人,港大經濟系畢業生,從事媒體編、寫、評、教工作達二十年,擅長發掘繁雜時事問題背後的故事,現為自由撰稿人,並把過多的好奇投入到中國近代史研究中。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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