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放蛇」捉網約車,只會弄巧反拙 文:陳凱文

的士 (出租車) 與網約車之間的大鬥法,最近鬥得如火如荼,有的士司機搞出所謂自發「放蛇」(釣魚偵查) 的行動,鬥到連特首都要出來喊停。有反對派KOL隨即跳出來抽水,指兩者之間的鬥法,源於政府希望香港「人民鬥人民」,這顯然是上綱上線,因為任何世上大部分經濟活動,只要不是獨市生意,基本上都存在競爭。只有大腦被政治偏見蒙蔽的人,才會把同行鬥法的商戰行為,以政治陰謀論之。

當然,要說的士與網約車之間的鬥法,完全是跟政府無關,這樣又說不通,因為根據香港法例,任何點到點的有酬搭乘活動,都要事先取得的士牌照,意味着無論線上還是線下的接客服務,都只能由的士司機營運,其他司機接客的話,基本上都是非法運營的「白牌車」。然而,自網約車平台被發明之後,其他司機也可利用網約車app接客,搶走了的士司機不少生意,意味着單純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而言,的士的商業利益正被非法侵害。

正因如此,的士司機自然想借政府之手,剷除法律上仍屬非法的網約車,而網約車的司機和營運商,則想政府能讓網約車合法化。在此情況之下,任何支持或反對網約車的評論,都有可能惹來收了人家好處的懷疑,畢竟所謂網約車合法化的問題關鍵,在於港府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已經停止再發放新的士牌,使的士牌本身已成為可供炒賣的資產,如此之下的網約車合法化,便涉及政府會否再發新的士牌的問題。

雖說近年以來,的士牌價已從八百萬以上的最高位,大幅回落三百萬左右,但是政府若因網約車合法化而增發新牌照,即使新牌規定司機只可運營網約車,由於兩者存在服務上的可替代性,的士牌價也會因為變相的供應量增加而下跌。反之,若所謂的合法化不涉及派發新牌,其實便跟沒有合法化沒區別,現時利用網約車app接客的司機依舊違法,網絡車平台要合法營運的話,便只能跟現有之的士司機尋求合作,即使過去曾經搞過的合作計劃,計劃最後不了了之。

換言之,若不涉及派發新牌的話,所謂的網約車合法化,本身便是偽命題,因為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網約車平台合法運營,其實是可以在市場上購入的士牌,再由自己僱用的網約車司機營運。然而,何以網約車平台沒有這樣做?說到底是經營網約車的罰則低、抓網約車的成本高,而且現行法例只針對開網約車的司機,負責派單的網約車平台不用擔責,這是業界為何不斷呼籲政府修例的原因。

可是從特首近日的答覆來看,政府對於修例規管網約車平台,態度上似乎是猶疑未決。若說原因是近日有其他網約車平台想進軍香港市場,或者說網約車在輿論上絭養了太多掮客,這樣說未免有點捕風捉影。況且,若不是的士業界有害群之馬,不時出現兜路、拒載、不願接受電子支付、服務態度差的負面新聞,以及在早前申請增加車費時,業界代表發言時的嘴臉讓人厭惡,對手即使要搞反宣傳,也是無從下手。

由是觀之,政府在網約車的問題上,強調存在分歧背後,既是有着發新牌的話,可能增加道路乘載負荷和空氣污染,以及影響的士牌價的考慮,亦有着的士業界由於過往的服務和形象不佳,若去出手規管網約車平台的話,可能會惹來袒護的士牌主的質疑。換言之,的士業界若想維持其自身利益最大化,關鍵在於提升服務質素,從而輿論上扭轉自己的形象,像之前那樣的跑去「放蛇」捉uber司機,結果只會是弄巧反拙。當然,若「放蛇」的真實動機,其實是暗助網約車運營商的話,那便是另一回事了!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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