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因何訂立「港版國安法」? 文 : 陳凱文

吾友黃宇瀚近日撰文,批評部分建制派廿多年來食飯不做事,表面「愛國」的財閥鷹犬,則在修例風波中態度曖昧,中央才需赤膊上陣,決定自己落手建立香港維護國安法制。黃兄因而建議,其他的建制成員不如鼓其餘勇,爭取在今屆立法會餘下的時間完成23條的立法工作。

可是,23條立法即使可在建制派支持下,繞過法案委員會審議程序直上大會,再快刀斬亂麻的一日內完成三讀,但還要看特區政府會否提出立法草案。只不過,勞福局長羅致光在中央決定推出「港版國安法」後,便隨即在訪問中宣稱「這屆政府、下屆政府或可見將來,特區都很難自行就23條立法」,而傳聞羅致光是特首林鄭月娥的愛將,可見今屆政府根本無意立法。

問題回來了,羅致光又是憑什麼一口咬定,今屆政府乃至下屆政府,都很難自行就23條立法的呢?你說這屆立法會,尚可以說時間只剩個多月,政府連籌備草案的時間都來不及。下屆立法會呢?羅致光難道已經斷定,非建制派能取得過半議席不?這個斷定的背後又是否暗示,今屆政府將任由反對23條或「港版國安法」的侯選人參選,不作任何把關呢?這個問題,還真是越想越覺耐人尋味。

說到這裡,有人或者會說,建制派現時的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席均已過半,他們可以提出個人法案啊?可是根據《基本法》第74條規定:個人法案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所以羅致光對於23條立法的態度,若是反映現屆政府立場的話,特首會同意建制派提出個人草案不?

撇開特首同意的問題,建制派自DQ風波後,已在分組點票全面過半,時間已有幾年,假若建制派議員當中的任何一人,真的是有心推動23條立法,而不是為了吸票而扮深藍的話,他們晨早便可以提出個人草案了!哪用等到今屆立法會會期快將結束,才說沒有時間處理23條立法?

由此可見,現屆政府沒有重啟23條立法,非建制派的反對,只是其中一個原因,更大的問題是,上至港府官員,下至建制派議員,根本一直在互相扯皮,正如當日《逃犯條例》修訂,警方在6月12日掃走包圍立法會的示威者後,建制派絕對有機會回到議事堂通過修訂,結果卻是港府莫名其妙地跪低一樣。

造成這一局面,究竟跟建制派自九十年代以來,但凡是個人都敢招攬進來,究竟有無關係?我們難以知道答案。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即使中央現在直接出手建立香港的維護國安法制,我們偉大的建制陣營,都一定會有些神級隊友,跳出來說些奇妙言論。上面提到的羅致光是一例,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又是一例。

以梁愛詩日前接受的傳媒訪問為例,便無神神地斷定「港版國安法」實施之後,雖然不排除中央會派人在香港執法,但她相信任何情況下,檢控工作的權力都在於律政司,審判亦必須由香港負責,除非是例外情況,且要在立法時就說明。

然而,既然尚未正式立法,梁愛詩亦自然未有機會看到最終條文,她是憑什麼斷定,法例在港實施之後,不是由中央設立駐港的國家安全法庭審理呢?她的言論究竟是個人猜測,還是在代表誰人放話呢?這個問題,或者只有梁愛詩本人,才會知道答案。

 : 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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