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訂草案》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進入本地立法階段。其中條例草案將要求區議員如公職人員般須宣誓維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區議員宣誓在即,仍有大部分攬炒派未有表態會否跟從。很多市民紛紛向我們表示,須依法追究協助去年立法會初選投票站工作的攬炒派區議員。
攬炒派頭目戴耀廷策劃發動的「立法會35+初選」在去年7月11日及12日投票,既無視當時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大規模爆發感染群組的風險,亦漠視香港《國安法》在6月30日晚通過,依然繼續舉行。港澳辦、中聯辦及特區政府均在攬炒派搞初選前,發出嚴厲警告指有違香港《國安法》,中央、特區政府將依法追究。但攬炒派為了達到癱瘓特區政府的目的,將來自中央及特區政府的警告視為耳邊風,並繼續煽惑市民參與初選投票。
現時主要參與立法會初選的策劃者及大部分參選人等始作俑者,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拘捕及還押受審。而初選舉辦時眾多攬炒派區議員利用區議會資源,一連兩日組織人手及開放辦事處供市民投票,他們和那些始作俑者一樣也是想利用初選行動癱瘓政府運作,只是大家分工不同而己。如果沒有這些區議員的協助,初選投票必然不會成事。
如果以戴耀廷為首的47位攬炒派因立法會初選涉嫌顛覆國家政權,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警方拘捕。那些有份協助初選投票工作的區議員,例如使用政府公帑資助的辦事處及助理,利用區議員名義組織人手協助成立初選投票站理應依法追究。否則,如何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事實上,為數不少的攬炒派已聞風先動,恐怕當局追究其當初參與立法會初選投票的刑事責任,已紛紛主動離職及利用不同的理由避走他鄉。很多市民認為特區政府要研究,如何對協助初選投票站的攬炒派區議員追究責任,不能讓他們一走了之。
立法會完善選舉度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最低限度不應容許這些當初有份舉辦立法會初選票站的區議員宣誓,並研究相關法例追究其法律責任。借用中聯辦駱惠寧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儀式的一句話,該反制就堅決反制,讓攬炒派留點教訓。更何況這些攬炒派上台後不為民生,只顧政治炒作已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依法取消協助初選投票站的攬炒派區議員資格,已成為全港市民的公因數。
文: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
教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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