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有標準嗎?

人一出生,便要面對各項標準測試。足月嗎?體重夠嗎?各項身體指數健康嗎?父母看着自己的嬰兒,曉行嗎?快六個月了,只會說「打打、媽媽」,懂說話嗎?嬰兒大了怕他讀書成績差,上不到大學,找不到工作。到了適婚年齡,又怕他沒有女朋友。不是憂這樣,便是怕那樣,真是「養兒一百,長憂九十九」。這些都是一般人的標準過程,但做人處事有標準嗎?

孩子在父母的愛護下,沒有什麽標準,乖就好,當然孝順更令老懷安慰。但到上學讀書便完全不同,每年考試要合格才可升班,操行不好會留下記錄,這是學校對學生的要求,對孩子將來發展帶來影。但這些做學生的標準是誰定的呢?當然是學校啦!學校的標準又由誰定呀?還用説嗎,定是特區政府管教育的教育局。教育局確立學校標準的權力獲法律授權,但教育局又以什麽基礎去規範學校、教師和學生的行為標準呢?是法律還是道德呢?又或者是法庭經常說的「常理」呀?我個人認為是普遍中國人認同的傳統道德思想。

原來這個問題是那麽深奧,怪不得最近教育局向各學校發出的教師指引,令校長、教師們,甚至連某些學校的「家教會」主席也產生疑慮。教局指引,一望而知,就是要老師們不可以教導學生去做錯事,違反法律。不能做違法的事便是基本標準。這可不得了,原來香港的學校、校長和教師們,連對錯也分不清楚,沒有法庭所説的「常理」,基本做人的道德操守也不懂,可憐我們的下一代在他們手裏呢!怪不得「黑暴」時有那麽多學生年青人參與,原來問題出在學校、校長和教師身上。所以有勞教育局要出指引,去亡羊補牢了。這也反映出特區政府的教育局,同是禍源呀!

教師的最重要責任是爲學生解疑惑,現代教育的多角度思考,想不出正確,辨不明是非,教師糊裡糊塗,學生不明不白。讀完大學也未能分辨是非的年青人,在功利主義和普通法系社會裏,大家被薰陶得只會想盡方法去逃避責任。聽到學校和教師代表對教育局新指引作出的批評,只感到他們不是不明白,而只是怕負責,找藉口去推卸責任而已。

還是中華傳統文化教育簡明直接,《三字經》的「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清楚明白的指出教養人的責任。《論語》、《孟子》便是中國人幾千年來的道德人倫標準。到今天中國人做人處事的「常理」對錯,仍以此為本。教育局去請什麽教育專家,研究什麽新理論,卻攪出個「黑暴」,倒不如去推廣孔、孟思想,還較容易實在有效。香港教育政策的失敗,自以爲是,忘其根本而逐末呀!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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